政府官員既是公僕也是公民,做為公僕,我不便對外就已然定案的政策擅為批評;但做為公民,我當然該有理性分析與期待。到今天為止,十二年國教的案子迄未拍板,因此我必須站出來,以公民的身分,為台灣未來子孫的福祉講幾句話。如果此案送到行政院會,我也會以閣員身分表示意見。
依據教育部的規畫,自一○三學年度起,免試入學的學生比例約有七成,但仍有三成學生要以某種轉型的基測競爭方式篩選入學。這些競爭入學的目標除了少數藝能班之外,就是所謂的「明星高中」。如果這三/七二分的兩軌升高中架構就能夠稱之為十二年國教,那麼我必須明明白白地說,做這樣規畫的人根本不瞭解何謂國民教育。
依目前的升學制度,約有四成的學生是所謂「免試」入學。但是這免試者之中又包含了採計在校成績等申請模式,而在校成績其實也是一整掛小型考試的彙整,故免試也者並不是真的免試,只是考試方式不同而已,是「假性免試」。如今,規畫者要將這假性免試的比例擴充,由四成增加為七成,這能叫做十二年國教嗎?
國民教育的內涵,其實是公民教育與通識教育,是要孕育孩子們的「基本溝通技巧與共同文化價值」,使他們將來成為國家社會的好公民。之所以國民教育要考慮延長,一則是因為外在社會變得日漸複雜,故共通的公民教育時程必須拉長,二則是因為社會漸趨富裕,國家也有能力支援較長的人才養成。
既然國民教育的本質是公民與通識教育,那麼請問什麼叫做「明星高中」?「公民」有大小優劣、凡俗高雅之別嗎?在本應和光同塵的公民環境中,怎麼會有國家出錢支持的階級分殊呢?
在正常的公民教育環境裡,學生當然會在不同領域有特殊的才能,但是這種特殊性一定是在公民教育的後段發生,而不會「在托兒所階段就開始吸明星奶嘴」。此外,這特性一定是在某個特定領域的,而不是「萬事皆明星」式的階級化、標籤化取向的。總之,在十二年國教的後段,我們可以想像在若干高中的少數班級,有所謂數學資優班或音樂資優班,為性向早現的孩子們早做專業預備。
換言之,在正港國民教育的觀念裡,各學校各年級可以有若干「資優班」,但不該有莫名其妙的「資優學校」;其學生可以在若干課程(如數學、美術)內容上與其他人不同,但平時的公民教育還是要在和光同塵的環境中,與所有學生一起成長。唯其如此,孩子們的公民教育才是正常的、健康的。
台灣若干高中有其歷史特殊性、優越性;我自己也是「明星高中」的畢業生。面對這些歷史特殊性,我們可以容許一些例外,但不能顛覆整個國民教育的理念。例如,假若一般高中每個年級可以設三個特殊領域資優班,而自認為傳統優異的高中則可設五個或六個資優班,但該校其他絕大多數班級還是要以正常的社區或抽籤方式入學。如果有若干公立高中竟然大多數學生是以競逐方式入學,那麼我拒絕承認這是十二年國教。
十二年國教是所有進步國家必走的歷程,它不是為了延長年限而推動,不是為了擴大假免試而推動,更不是為了實現誰的政見而推動。十二年國教設計得好,那是百年樹人的不朽功勛;但若設計不好,則是禍害子孫的百年罪孽。這件事,能不慎乎?
(作者為中華民國公民)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01/1120110524004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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