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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16日 星期六

消基會抽查/實驗室檢驗 淪商品膨風宣傳

  宣稱實驗室檢驗 資訊多不完整



  〔記者林嘉琪、林毅璋/台北報導〕許多業者在包裝上標示「經過○○實驗室檢驗」,卻無法提供完整資訊,有可能是「膨風」宣傳,也可能拿一次性的「合格認證」當成永久宣傳,消基會籲政府不該放任業者任意標示,一旦違反公平交易法,就該開罰。


  消基會調查市售十九件樣品(完整報告:http://www.consumers.org.tw/unit412.aspx?id=1406),發現全數都未標明送檢時間,只有五件樣品有標示通過檢驗項目,其它十四件樣品都「大打迷糊仗」,部份食品宣稱「通過國際SGS檢驗可安心食用」。消基會表示,一般食品上市前並不需經強制檢驗,業者卻自行宣稱「經過○○實驗室檢驗」,過程中無把關機制,難道僅是業者說了就算?


  以民眾最常使用的便利超商咖啡調棒為例,消基會檢驗委員鄭正勇表示,雖然「CITY CAFE 咖啡調棒」和「全家伯朗咖啡館咖啡調棒」包裝註明「本產品經SGS檢驗合格不含二氧化硫(漂白劑)請安心使用」,卻無法進一步標明「送檢時間」。統一超商回應:「該產品為合作廠商生產,該公司不定期會將調棒再送檢驗,消費者可放心。」全家便利超商也回應說:「有確實送檢,但不清楚是否會再定期送檢。」


  未標明送檢項目時間 造假可罰


  另外,在東森購物網銷售的「豆油伯天然純釀手工醬油組」標有「通過國際SGS檢驗可安心食用」,「米雅可溫控智慧炒鍋三十六cm」標有「通過美國FDA及歐洲SGS無毒認證」,兩項產品卻都未能標明「檢驗項目及時間」。豆油伯公司發表聲明指出,由於商標權有法律爭議,三月已暫停使用「豆油伯」的品牌,消基會所指坊間豆油伯產品非該公司授權製造。

  消基會呼籲民眾,看到「本產品經過○○實驗室檢驗」字眼,應抱持合理懷疑,不要以為該商品是百分百安全。


  消基會秘書長陳智義表示,產品大秀實驗室檢驗報告,主要是為取信民眾,萬一發現造假,就是廣告不實違反公平法,若未改善可按次連續處新台幣十萬元到五千萬元罰鍰。


  經濟部標檢局建議,凡貼有「商品安全標章」的商品,是經過標檢局測試通過的商品,安全無虞。其他像是CNS標章、正字標記,也是有經過其他政府等單位的認證,品質也有保障,民眾選購商品時可考慮以這些標章為主。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nov/18/today-life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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