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維生設備發達,重症病人難善終,身為醫師,妳如何讓母親安詳離去?
A:看過太多病人無法善終,我總是盡可能讓我的病人好走。我很愛我母親,那年她突然昏倒送到醫院,是腦血管瘤破裂大出血,母親的醫師告訴我,若要開刀,他盡力幫忙,但血已充滿整個腦部,若勉強開,腦壓太大,頭蓋骨一打開,腦漿迸出,頭蓋骨必定無法再放回去,很有可能死在開刀房。就算手術成功,也是植物人,不可能清醒。他建議別開刀,減輕母親痛苦。
未急救母被批殘忍
其實看到電腦斷層,我已經很清楚,不可能有奇蹟出現。我告知兄姊,送母親回家,最後全家圍著她,訴說對她的感激,最後她在我們陪伴中離世。同事曾說:「妳好殘忍,沒急救,就讓妳母親走了。」喪母,我哀毀骨立,可是我愛她,不能自私的留下她,加重她的苦。
若你知道,他有多痛,就不會救了。紐澳等國規定:病人嚴重的顱內病變,像老人家中風,腦內出血已嚴重到呼吸衰竭,不准插管,理由是,這麼嚴重如果插管,即便度過急性期,還是不會醒。
可是台灣這種病人都在救,你看這原住民阿嬤,雙腳因動脈栓塞都黑掉爛掉了,她一定痛死了,若不截肢或拔管,給點嗎啡,讓她好走,她會撐好幾個月,痛苦至死。對面這阿嬤被無效的醫療折磨到四肢攣縮、臉部扭曲腫大,早已認不出是男是女。
如果今天我是病人,只要度過急性期,就可以回到起碼生活標準,我當然拼了。可是若無法救治,他們到底為誰痛苦?早期有家屬罵我沒天良,就是不想救。我哪沒天良,別人不願照顧的SARS病人,我都去,我愛病人才這樣,病人若能救回來享受生命,感受家人的愛,即使他不願治療,我都會勸他讓我拼一下;可是若今天是無效醫療,醫師要有道德勇氣不做。
Q:家屬還是盼望有奇蹟?
A:奇蹟非常少,多發生在年輕腦外傷的病人。常常醫師堅持拼,是怕家屬告。《醫療法》規定病人緊急狀況,醫師一定要盡一切可能救治病人,否則有罰則。很多醫師管你是癌末病人或已到生命末期,反正救了就沒事了。
家屬的愛常很殘酷
家屬的愛常常很殘酷。一個癌末女病人,惡性腫瘤已轉移腦跟肺,只剩幾周生命,病人知道再治療也沒用,要求回家,可是她先生強烈要求要插管治療,否則要告醫師。
插管很痛苦,病人無法說話,只好寫字條表達「不要再治療了,如果再治療,我要告你們。」醫護人員拿給她先生看,希望他尊重她,他當場撕掉。
幾天後,病人氣憤的拔管,不到幾秒臉色發黑,但無奈的主治醫師還是遵照先生囑咐,幫她重新插管;怕她再拔管,把她綁更緊。後來做放療,她用極為猙獰、厭惡的眼神看著治療人員,但他們只能繼續。
Q:為何不尊重病人決定?
A:從她兒女那得知,這先生很愛她,不捨。女病人也從不敢在先生面前表示什麼,內心的苦恨只能轉移到醫護人員身上。我們曾問她兒女:「順著爸爸,是不是對你媽太殘忍?」他們說,媽會死,可是不順著爸,怕他有遺憾。
每次看到這種病人,我就想起我母親,好在她生了我,幫她做好人生決定。
記者陳玉梅採訪整裡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955754/IssueID/201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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