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2-06旺報【記者楊偉中/整理】
評論解讀大陸家樂福、沃爾瑪涉嫌虛構原價、低價招徠顧客高價結算、不履行價格承諾、誤導性價格標示等多種價格欺詐行為,被大陸政府機關和官方媒體點名砲轟。媒體評論認為,大陸急需獨立的民間消費者組織來監督商家誠信。
家樂福、沃爾瑪等超市涉嫌價格欺詐的事件總算大白於天下,並得到相應處理。但對於這些,消費者恐怕很難舒一下心,鬆一口氣。
道理是明擺著的:首先,家樂福、沃爾瑪都是較大、較知名的超市,好歹也算是行業內的金字招牌,它們尚且如此,誰能擔保那些規模、知名度和覆蓋面不如它們的超市,就不會有類似或不類似的不誠信經營行為?
其次,家樂福、沃爾瑪等超市在價格
標籤、商品產地、產品質量和有效期等諸多方面,此前已多次在各地傳出諸多負面傳聞,但大多不了了之,誰 能擔保,這一次的處理就能殺一儆百,以儆傚尤,而不會掛一漏萬,徒具形式?處理一兩次個案,一兩個商家,固然令人稱快,但僅僅停留在這樣的層面上,卻遠不 足以讓消費者的不信任感、不安全感消退。
制度化的監管體系
其實類似此次家樂福、沃爾瑪超市的不實、欺詐行為,在發達國家也時有發生,沃爾瑪在美國、加拿大等地的超市,曾多次因標籤不實被投訴和處 罰,加拿大著名的連鎖超市SUPERSTORE,前不久剛剛因私換冷凍鮭魚日期簽,遭到有關部門的處罰。各發達國家對超市不誠信經營行為的監管措施儘管各 不相同,但總的來說都遵循常態化、制度化和網絡化的原則,既能對可能發生的不誠信經營行為有效預防、嚇阻,又能在類似「家樂福事件」這樣的個案發生後及時 反應,嚴肅處理,這不僅可以切實起到警示、震懾作用,且能穩定市場情緒,穩定消費者對市場監管的信心。在中國,當前所缺乏的,正是這種常態化、制度化和網 絡化的政府監管體系,僅憑「特事特辦」、個案處理,是無法讓消費者的不信任感、不安全感打消的。
在許多發達國家,一些獨立於政府監管機構的消費者組織,在監督商家誠信經營,發現類似「家樂福事件」苗頭、隱患方面,起到了獨特的、不可 替代的作用,這些獨立組織不僅能拾遺補缺,彌補官方監管之不足,而且還能對官方監管起到督促、監督的特殊作用,前面提到的加拿大「鮭魚日期簽事件」,曝光 的關鍵證據,就是由某消費者組織成員實地偷拍並提交的。
民間組織發展受阻
在中國,這類組織的生存、發展遇到許多阻力,而相當一部分阻力,恰來自於官方的不理解、不支持和不尊重,一些官方機構、人士認為,這些民 間組織、個人「多管閒事」、「礙手礙腳」,不重視後者的獨特作用,更不願與之配合,這在一定程度上延緩了「家樂福事件」之類商家欺詐行為的壽命,加重了消 費者的損失,以及市場、社會對政府監管的不信任感,實在是「雙輸」的結果。
不僅如此,類似事件曝光前,通常不會毫無蹤跡可循,許多消費者都會通過不同形式揭露、舉報,但他們發出的聲音往往缺乏上達渠道,即使有也不受重視,這顯然不利於對商家不誠信行為的打擊,不利於消費者信心的恢復。
「家樂福事件」能讓人們想到的,就是不應滿足於個別個案的曝光、處理,而應盡快健全相關監管體系,並充分重視、尊重民間消費者組織和消費 者個體的意見、力量,共同編織一張覆蓋面廣、反應迅速的監管網絡,從制度上、全局上堵塞類似「家樂福事件」重演的漏洞。(摘自經濟觀察網 2011-1-26,作者陶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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