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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15日 星期二

霸凌生被移送 家長也要接受輔導


自由時報2011-2-2〔記者胡清暉/台北報導〕

  教育部昨天公布防制霸凌海報、貼紙,並提出二月十六日全國同步宣誓反霸凌的行動方案,目前已有十二個縣市長當天將親赴學校宣導。教育部強調,家長要負起管教孩子的責任,如果孩子因霸凌而移送少年法庭,可裁定家長需接受八到五十小時的親職教育輔導。

  去年底陸續傳出多起校園霸凌事件,引起社會重視,教育部訂定開學第一週為「友善校園週」。

全台中小學 2月16反霸凌
  教育部常務次長吳財順昨天表示,二月十六日上午八時全台的中小學將共同反霸凌,已有十二個縣市長當天將親赴學校宣導,包括新北市長朱立倫、新竹市長許明財、 苗栗縣長劉政鴻、南投縣長李朝卿、彰化縣長卓伯源、嘉義市長黃敏惠、屏東縣長曹啟鴻、宜蘭縣長林聰賢、花蓮縣長傅崐萁、台東縣長黃健庭、金門縣長李沃士、 連江縣長楊綏生。

  吳財順強調,孩子在學校霸凌,家長也有責任,如果學生違規情節重大,經過學生獎懲委員會討論議決後,交由家長或監護人帶回,每次帶回管教最多五天。


  此外,如果孩子霸凌移送少年法庭,依少年事件處理法,可裁定家長需接受八到五十小時的親職教育輔導,拒不接受者可以罰三千元至一萬元的罰鍰,並得連續處罰,甚至公告家長姓名。

罰站反省 每日不得逾2小時
  吳財順重申「零體罰不等於零管教」,老師除了可採取記功、嘉獎、表揚等「正向管教」外,也可透過「一般管教」,包括口頭糾正、調整座位、要求學生口頭道歉或 書面自省、課餘從事公共服務、靜坐反省、站立反省等做法,但這些管教仍必須符合「比例原則」,例如罰學生站立反省,每次不得超過一堂課,每日累計不得超過 兩小時。
教育部常務次長吳財順(右)、軍訓處長王福林(左)公布防制校園霸凌的海報。 (教育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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