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 回目錄 ]

2010年12月30日 星期四

12-05-02.農產品銷售所得分配不合理

  2010/03/11 王群光
  
  農產品收成後,大部分都是透過大中小盤菜販、農產品拍賣中心、傳統果菜市場,有些則是種下去或是剛開花結果就包給中間商(賣青)。賺賠都算中間商的。
 
  根據前農會主委,現任中州技術學院(彰化員林鎮)彭作奎校長之論述,消費者在花100元購買農產品,其中只有17元是分配給生產者的,83元分配給了通路業者,生產者不是專指農民,而是包括了土地所有人(租金)、種子、農業資材、肥料、農藥、水電費等所有相關業者。農民所拿到的17元,還要先扣掉上述成本,剩下的才是毛利。農民的工資並沒有算進生產成本內,這就可以說明為什麼農民每個月的農業收入只有5~6千元的原因,這56千元既是農民的工資,也是利潤,比外勞收入還不如,這也就是年輕人都不肯在農村從事農業生產的真正原因。
 
土地







種子


天災人禍

果菜批發市場
蔬果大中小盤零售
運輸、包裝、冷藏
加工業者


代耕





農業資材
農民
蔬果
消費者
肥料





100
病蟲害防治






























17


83




土地出租者、農業資材如種子、種苗、肥料、農藥及代耕業者因大部分都收取現金,因此風險不大。與農產品運銷有關的如紙箱、運輸、拍賣、批發商、菜販、超市零售業等,不論菜價如何崩盤,他們所分享的利潤都固定,只有農民承受了最大的風險。一般耐久性商品如五金工具等,工廠批發價為售價的五折是常態。農產品的生產成本遠比工業產品成本高、風險更大,但是農民卻只能拿到17元,這是非常不合理的,不但不合於社會正義,嚴肅一點來說,是整個國家社會體制在制度上對農民這行業的剝削欺凌。
 
講到剝削欺凌,會讓人誤以為那是一種情緒性,民粹性的極左言論,事實上不然,那是千真萬確的事,事實證據俱在。
 
產銷體系業者雖然也有辛勞,他們也很辛苦,但是他們所冒的風險辛苦,跟農民之風險比較起來,小得不成比例,但是所得到的收益卻又大得不成比例。
 
  共生公民社會論壇http://symbioticnet.blogspot.co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