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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29日 星期三

17-01-04.死亡議題被泛政治化

2010/03/13 王群光


安樂死其實是一種醫療專業問題,但往往變成政治問題、法律問題,甚至宗教問題。專業人員反而沒有說話餘地,說話的人很可能對實際情況一點都不瞭解。以下列報導為例:


准不准安樂死 義總理、總統槓上


義大利政府在總理貝魯斯孔尼的主導下六日發布緊急命令,以防止一名呈植物人狀態達十七年的婦女遭安樂死,不過總統納波里塔諾以違憲為由拒絕簽署,這樣的演變致使義國政治兩巨頭陷於不尋常的對峙。


三十八歲婦女艾勞娜.安格拉蘿在一九九二年發生重大車禍,陷入「不可逆轉的昏迷」。去年九月間,其父在長達十年的訴訟後,終於贏得勝訴,得以移除女兒的餵食管,然而遲至近期,他才在義北的烏迪市找到願意監督女兒安樂死過程的醫院。她的營養攝取量自六日起開始縮減,以為餵食管的拔除做準備。安格拉蘿的死亡權引起義大利舉國熱烈爭論,連教宗本篤十六世也為她的存活請命。


貝魯斯孔尼六日指出,政府當局在內閣會議中通過發布緊急命令,要求不得中止病患賴以生存的餵食舉措。不過,納波里塔諾隨後表示,這道命令違憲,因為它牴觸司法與行政「基本的」權力分立。


在納波里塔諾表態後,貝魯斯孔尼兩度召集閣員,起草嚴禁醫師對安格拉蘿施以安樂死的法案。由於貝魯斯孔尼掌握參院絕對多數,因此該案應能輕騎過關,屆時,納波里塔諾可能要求國會重加考慮,如果參眾兩院維持原議,法案就成為法律,至於安格拉蘿是否能撐到立法程序完成,則是未定之天。


安格拉蘿案如同美國夏佛案的翻版。2005年法院裁定允許植物人狀態達十五年的佛州婦女夏佛安樂死,當時美國總統布希特地從度假地德州農場飛回華府,試圖翻案,但最後仍功敗垂成。


如果能夠結合國內安寧病房、加護病房、呼吸照護病房、植物人安置所的所有醫師、護士的力量,以推動昏迷指數3分的植物人可加工死亡為目標,拍攝記錄片給社會人士,尤其是立法委員看,再安排立委來當幾天志工,幫植物人擦澡翻身,又安排跟家屬長談,相信他們就會對真實的情況有更深一層的瞭解,而不是憑個人的想像及搶鏡頭謾罵作秀。


如果針對重症、安寧、安養病房醫護人員做問卷調查,相信同意安樂死的人會佔絕大多數。


現代人已被互相隔離,少有陪伴親人瀕臨死亡的記憶。不論年齡多大,一出狀況,都一律打119送醫院,住ICU(Intensive care unit,加護病房),病情穩定後轉普通病房或轉RCW(Respiratory care ward,呼吸照護病房),不然就是住進護理之家安養院,孤獨的在此起彼落的心電圖監視器及呼吸機聲響中度過無數個分不清白天黑夜的日子。在ER(Emergency Room,急診)、ICU、RCW、護理之家之間往返進出無數次之後,狼來了效應發生,有些家屬索性交代護理之家代辦出院手續,遺體送殯儀館冷凍,財力雄厚者,出殯時請人表演五子哭墓,想省一點的,就播放孝子哭墓CD,連死亡也都商業化庸俗化了。


一個社會的集體文化表現是要靠長時間,點點滴滴潛移默化形成的,在此只是特別提醒一下,如果社會學者、醫學倫理專家們能提出更完美的規範,在公民社會師研習課程中做宣導,必會發揮效果。杜鵑不啼等牠啼,強摘的水果不會甜,一切最好順其自然,只要大家都懷抱著讓社會更美好的心願,一切都會水到渠成。


“安樂死”是個很容易被誤用誤解的名詞,最好避免使用,會讓人覺得跟把活人殺死,帝王賜死,受傷動物處死,希特勒用毒氣殺人等殘忍謀殺等負面印象有關,應該改用“加工死亡”。


安樂死常是指未曾經患者本人同意,患者在神智不清的情況下,由其親人來決定患者是否該用人為的方法來結束生命,這樣會讓家屬承擔過多的親情及社會壓力。


在實際應用上,加工死亡也可能會被社會人士誤會有圖謀儘早瓜分家產等不良動機。在這個連自然死亡都還無法接受的社會,安樂死或加工死亡議題應排在自然死亡之後,如果老人在神智正常時,先簽下“末期醫療意願書”則就不必讓後代承受過大的壓力,則才有可能進一步討論加工死亡的議題。 2010/03/13
(共生公民社會論壇http://symbioticnet.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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