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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30日 星期四

16-02-06.濫用、偷用類固醇藥物案例

2009-12-31 王群光


‧類固醇濫用新聞事件報導之一:
據新聞報導,苗栗縣三義鄉的一家內科診所,被舉發涉嫌濫用類固醇、抗生素,並存有大批管制藥品,遭縣衛生局勒令歇業待查,不料醫師表面上拉下鐵門,卻暗中還替疑似已成習慣性的眾多病患看診,甚至提供針劑給患者自行施打。不少患者表示,只要打了這名醫師所提供的針劑,病痛就立即消除,一些長期病患已經如同注射毒品一般,不注射就全身不舒服。
  


‧類固醇濫用、偷用新聞事件報導之二:
蘋果日報2009年11月9日頭版,踢爆台北縣三重市高××耳鼻喉科診所醫師濫用類固醇。事件是由該診所離職員工檢具五十餘份病患資料,指控「感冒病人都開類固醇,連兩個月大嬰兒也開」。更提供內部一份藥名對照著表,指稱診所為了掩飾濫開類固醇的行為,「用化痰藥或自創奇怪藥名偽裝」。


記者佯裝病患求診,並將所領的藥送給SGS檢驗,結果發現藥單上名為Decryxin及IPON的藥,確定分別為Dexamethasone及prednisolone,證明用別的藥名來偽裝類固醇。媒體報導翌日,衛生局派員至診所勘查,醫師坦承隱瞞病患使用代碼開立類固醇,病歷上看不出來有類固醇處方,但實際交付給患者的藥品中是含有類固醇藥物的。這行為已並非濫用,而是「偷用」。


該診所生意興隆,在三重擁有很高的知名度及人氣,病患極多,每月健保申報達八千人次。有位媽媽說:「他們醫術很好,病人很多!」有病患等三個半小時才輪到看診,直說:「名醫就是名醫,排隊也是甘之如飴。」




‧其他醫師專業看法
台大醫院小兒感染科主任黃立民表示,曾聽過診所醫師喜歡開類固醇的說法,因為類固醇可讓發炎症狀較快消失,「但類固醇會干擾免疫系統,導致病人易受病毒感染,讓治療更為棘手,在醫學上是不鼓勵的做法!」


榮新醫院副院長何一成醫師說,類固醇是治療自體免疫疾病、氣喘、過敏等用藥,有抗過敏、抗發炎作用,但會造成免疫力降低、容易感染,長期服用會有月亮臉、水牛肩或中廣型肥胖等庫欣氏症候群症狀。長期服用類固醇,也可能造成髖關節股骨頭壞死。


兒科醫學會常務理事林應然認為,類固醇會掩飾感冒症狀且容易造成感染,讓病患誤以為病好了,「每次都這樣吃,以後去別家診所看就沒效!」感冒是需要時間治療,醫生為速效開類固醇,長期下來對病人不好。




‧衛生主管意見
藥師公會連瑞猛理事長直斥:「醫師只為賺錢,不顧病人安危,簡直夭壽!」、「藥師不該欺騙病人。」如果明明有類固醇,藥師卻騙病人沒有,可送交藥師懲戒委員會審議,最重可吊銷藥師執照,另外若診所給藥未標明藥物資訊,是違反《醫師法》及《醫療法》,可處十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則說,類固醇非禁藥,無法限制醫師不得開立,但醫師不分患者都給類固醇,的確有過當使用之嫌,但需視個案論定。依《醫師法》規定,若涉非屬醫療必要之過度用藥或治療行為,可由醫師公會或主管機關交付懲戒,最重可停業並廢照。
(共生公民社會論壇http://symbioticnet.blogspot.com/%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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