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11 王群光
長期照護保險在2011年實施後,符合資格的受益人每個月可領到若干的保險給付,給付金額尚未定案,如果達二萬元的話,則可以用來聘僱外勞看護,似乎就可一勞永逸的解決長期照護的問題,但是情形並非如此樂觀。目前外勞看護已逾十六萬七千人,如果全面開放,需60萬名外勞才夠用。
以目前勞工政策,不可能容許外勞無限量聘僱,壓縮國人就業機會。受外勞照護者,不但就醫率較高,同時由於語言問題,外勞就算能講簡單的對話,也無法做心靈溝通,而深度的聆聽及對話,正是被照護者所最需要的。
落實共生照護理念可以為上述的瓶頸死結一一解套。
共生照護是建立在人與人之間,人與環境萬物之間應互助互利共生的公民社會主義基本精神。
失智失能者在資本主義社會中被視為沒有生產力的廢物,失去了生產力就失去了存在的意義,反而成了國家社會的累贅,增加社福負擔。
站在公民社會主義的角度來看,一個人在年輕時曾為社會貢獻一份力量,不論是勞工或是學者,其貢獻度/能力比值都是一樣的。失智失能後,國家有責任義務要照顧他們的餘生,讓他們覺得過去的貢獻有受到肯定,現在雖然失能,失去生產力,但並不是廢物,而仍然是值得被尊敬的生命。
針對不同的生理病理狀態,也要有不同的照護型態。
以失智來說,就有輕微與重症之分,失能的類別及程度更是包羅萬象,由肢體器官殘障到植物人都在範圍內,所需要的照護條件上有很大的不同。茲以輕中度失智老人之團體家屋作為實例說明。共生公民社會論壇http://symbioticnet.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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