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國人關心人才斷層,探討要如何吸引與留住優秀人才;諷刺的是,這些「高瞻遠矚」的關心,只要牽連到「中國大陸」,意識形態的理盲神經就被觸動。「大陸高等教育學歷甄試」就是一例,將在九月舉行的學歷甄試,反映的是「一方面歧視大陸台生,另方面又怨嘆人才不足」的荒謬。
民國九十九年《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訂,有限度承認大陸學歷;該年九月四日後赴大陸四一所學校非醫事科系就讀的台生,其學歷已可直接承認。然而,在教育部公布的「大陸高等教育學歷甄試要點」中,卻規定民國八十一年九月十八日至九十九年九月三日期間的大陸台生學歷,要獲得承認還須先通過甄試。同樣的學校,同樣的科系,某日之前的學歷可以直接承認,某日之後不行;難道說這些大陸學校,辦學績效忽然在同一天有了突破性的成長嗎?
憲法保障人民受教育的權利,最基本核心即在於人民有權選擇學校接受教育。當政府要限制源於受教權所生的核心權利時,必須絕對的謹慎。採認學歷,唯一合憲的目的在於「品質門檻」的掌握,也就是幫助學生選擇學校;換句話說,政府對學歷的採認,具有學校教學及學生素質的「資訊價值」。而資訊揭露以外的立法目的,諸如台灣學校「招不到人」,大陸台生回台「搶工作」,乃至於拒絕大陸統戰等似是而非的理由,都不能與憲法受教權相抗衡。
舉全球最具公信力的大學排名為例。在US News的數據中,兩岸進入百大的大學,分別為北京大學第四六名,(北京)清華大學第四七名,台灣大學第八七名,復旦大學第九一名;排在前兩百名的還有,上海交大、南京大學、中國科大,以及浙江大學;台灣排名第二的清華大學則為第二一三名。根據Times Higher Education今年的排名,兩岸進入百大的大學只有排在第四九名的北京大學與第七一名的(北京)清華大學,台灣大學排在第一五四名。換句話說,大陸頂尖大學不比台灣遜色,現只承認大陸的四一所大學已是極為嚴謹,而在這麼嚴謹的範圍內,還施行具有歧視色彩的學歷甄試制度更是違反憲法保護的工作權/受教權/平等權。
筆者所知,在民國九十九年前取得大陸學位無以數計的國人中,有許多人已在教育部承認的大陸四一所學校擔任教職;他們指導的台生學歷,回台不需甄試,但自己回台卻需要甄試,實屬荒謬;而政府把這樣的台生人才拒於門外,不予應有尊重,更非吸引優秀人才的方法。在學校的歧視之外,政府也不承認所有大陸醫事科系學歷。我們一邊憂心內外婦兒急診「五大皆空」,一邊又不分良窳的拒絕大陸醫學系台生,這也是將意識型態置於台灣人民的醫療需要之上了。
先進國家派遣了許多官員、學者到中國大陸訪問與研究,也有數以百萬計的外國人負笈對岸。他們認為這些留學生,未來會是本國與大陸之間的橋樑。反倒是緊鄰的台灣,雖然有一間又一間的大陸所、亞太所、兩岸研究中心,可是卻對有實際經驗的大陸台生處處設限;而政府的公費留學,居然從來沒有考慮過大陸的頂尖大學。
一言以蔽之,台灣的處境,是既極度需要而又極度忽略大陸事務人才,結果成績自然也就是不理想了。種種設限的背後說穿了,就是兩岸議題屢屢被上綱為政治攻防的戰場;即便是大陸學歷承認這種事務性的規定,只要是促進兩岸的交流與和諧,都會被貼上「傾中」的標籤,其內容自然就充滿著不合理的荒謬。教育部對大陸學歷的甄試規定就是其一
蘇貞昌就任黨主席之後,已表示民進黨的兩岸政策絕非鐵板一塊;既然如此,至少台生的大陸學歷就應該「準用」國外學歷的標準,也有助於民進黨走出逢中必反的泥淖。
最後,馬總統雖支持兩岸交流一向不遺餘力,但教育部公布的「大陸高等教育學歷甄試要點」,不免為德不卒。筆者可以體會政治現實的妥協,但既然民進黨也在思考打破「逢中必反」的印象,馬總統何不廢止包括「大陸學歷甄試」的荒謬法令?就事論事、就理論理,打破違憲的法令,真正的以人民為本,建立進步的制度。(作者為律師,法學教授)
資料來源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01/1120120813003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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