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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22日 星期二

社論--消除血汗職場 保護納稅人權益

近年職場糾紛多,最為人詬病的,就是血汗職場,保全、護士、高科技公司的生產線等,都有勞工出面抗議雇主不合理、甚至不人道的待遇。在社會高度關切、相關團體與民代壓力下,政府正逐步採取解決措施,但這些解決措施必須符合整體社會公平正義原則,以免又形成新的不正義。

最近這一波有關血汗職場的控訴,以醫護人員最激烈。尤其是護士,常因值夜班問題,形成夜以繼日、工作嚴重超時。署立台東醫院日前才承認,十年來,積欠院內一百多名護士的未休假竟高達四千多天。無獨有偶,高雄市立聯合醫院也欠護士近二千天的未休假。

單單台大醫院,僅去年一年,就對護士欠假一萬一千天!這些醫院不是一級教學醫院,就是衛生署立醫院或市立醫院,經費與制度應屬相對充裕完善,護士工作條件尚且如此,其它私立醫院情況,就更令人憂心。

不只護士出面淚訴不合理的工作條件,現在連實習醫師與住院醫師也挺身而出爭權益。他們指出,一周工作時間超過一百小時時是常態,還有人高達一百三十小時!醫師發生過勞死或嚴重職災的情形,也時有所聞。在這種體力透支情況下工作,「表現無異於醉漢」,病人得到何種醫療品質,可想而知。

面對醫護人員的控訴,衛生署和勞委會決定採取改善補救措施。衛生署說,過去四年已連續編列經費補助護士的加班費,今年就高達二十億。衛生署的做法只解決了沒有加班費的問題。但消費者不免要問,護士加班,應該是醫院付加班費,為什麼要拿納稅人的錢去代替醫院該付出的成本?難道醫院只管賺錢,不管付薪水?

對於實習與住院醫師爭取納入勞基法,因法律定位問題,目前勞委會與衛生署已有共識,同意住院醫師可納入勞基法。對於住院醫師,這是應有的權益保障,但要提醒有關單位與醫院,醫院是救人救命的單位,人命關天,沒有上下班時間。

對於住院醫師工作超時,衛生署和勞委會加強保障其權益,工時和休假要完全符合勞基法規定。但醫院協會指出,如此將導致專科醫院人力不足,影響醫療品質。衛生署不能因為要求符合工時,卻讓醫療救命工作出現空窗時刻,降低醫療品質,甚至危及病人生命。

對於更廣大的勞工,勞委會主委王如玄則提出由國家補助雇主或給予優惠低利貸款的誘因,以鼓勵雇主加薪。這種說法也引發質疑,台灣的資方已經享盡各種租稅獎勵,荷包飽滿,但仍想盡辦法逃漏稅者,比比皆是,政府沒有理由再以國庫的錢,去補助雇主加薪,形成勞工繳稅,補助自己加薪的諷刺假象!

國內許多白領或藍領勞工,工作條件長期處於不合理狀態,亟待改善。但政府應該做的是,要求雇主善盡責任,付出應付的成本。而不是慷納稅人之慨,編列公務預算補助醫院和企業主,這將形成更大的社會不公。

參考資料: http://www.merit-times.com.tw/NewsPage.aspx?unid=26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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