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一向推崇寬容,把寬容視為做人的高尚境界。北宋名將韓琦有一隻珍貴無比的玉盞,宴請賓客時,被差役不小心碰翻桌子摔了個粉碎。在座的來賓無不驚愕,那名差役也嚇壞了,趕緊伏地請罪。韓琦卻笑著說,這玉盞又不是他故意打破的,何罪之有呢?俗話說:「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寬恕他人無心之過,是一種美德,像韓琦這樣的寬容,確實令人敬佩。
但是,寬容也應有度,寬容過了頭就是縱惡了。淮南人孔旻,見有人涉過冰冷的溪水到他園中偷竹子,便特地架了一座小橋,以方便偷竹子的人通過;北宋王旦府上的廚子經常苛扣伙食,每天一斤肉的定額他要私吞半斤,家中子弟因吃不飽而多有怨言。王旦聽說後,就把肉食的定額提高到一斤半。
這兩則故事頌揚的都是雅量,但是孔旻雖慈悲為懷,卻也姑息了偷竊的惡習;王旦寬待下人,實際上似乎默許了廚子的貪欲。如果孔旻能在偷竹子的人知錯後資助他,王旦能在責罰廚子後提高他的待遇,是不是就更加值得推崇呢?
在古代的道德文章以及現代的哲理小品中,我們常常會讀到諸如「無故加之而不怒」、「唾面自乾」之類的掌故,並被記述者奉為「忍經」到處傳揚。但寬容是有理性、有智慧的善良,是對人的尊嚴的起碼尊重,超越了這個底線,就偏離了寬容的初衷,會使社會價值取向發生扭曲。
有一段相聲叫〈我慣著他〉,諷喻的是有些人對社會惡習總是見怪不怪,採取縱容的態度。在一個法制健全的文明社會裡,這種態度是不可取的。一味地姑息和縱容壞人壞事,輕點說是缺乏社會責任感,說重一點就是姑息養奸,養癰貽患,會給社會造成不可收拾的惡果。
我們寬容對方,是給對方改過自省的機會,而不是讓他一次又一次地犯渾,一次又一次地肇事。當你寬容的是一個喪失良知、不懂寬容的人,你的寬容就失去了意義。也就是說,有原則地容忍無心之過是美德,無原則地縱容壞人壞事便是惡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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