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廠儀器商為了拉攏和醫師的關係,手段無所不用其極,為避免「惡性競爭」,國際藥廠達成協議訂定規範,包括送禮金額,小禮物不能超過七百元,三節送禮限五百元,只贊助醫師本人出國,不能招待打球等等。但藥廠是否真正落實執行,只有業者心知肚明。
台灣有近四十家歐洲、美國、日本等國際藥廠,在民國八十一年,比照國際規範,組成非營利性組織中華民國開發性製藥協會,該協會秘書長程馨說,協會目的是提升藥業倫理,提供醫藥業自我約束的準則。國際藥廠也藉此彼此制衡監督,希望行銷別惡質化。
協會今年修正公布的「市場行銷規範」鉅細靡遺,三節送禮、白包、行銷的贈品和醫師參加學術活動,都有一定金額限制,不能送醫師金錢或音樂CD、DVD、運動比賽或表演門票等個人用品,請醫師演講每小時費用不超過一萬元。
另外,醫師參加學術活動,款待的點心及餐點每天以三千五百元為限,其他個人的高爾夫、音樂會等社交活動,都不能由藥廠付費。提供出國參加醫學會的旅費只限醫師本人,捐款不能匯入私人帳戶,限醫療機構、醫學會、基金會。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表示,國際藥廠算守規矩,但醫藥界私下送禮的情形仍時有耳聞,其中未納入規範的本土藥廠、醫療器材商更需要好好管一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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