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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16日 星期六

國際醫療修法,應列第一優先

  行政院在一年半以前,就將「國際醫療」列為六大新興產業之一,希望大力推動。但是十八個月下來,整個產業的推動堪稱牛步化,其最重要的關鍵,就是欠缺法源。


  為什麼推動國際醫療需要修法呢?原因是這樣的。台灣所有人民都涵納在全民健保的大傘之下,預算綁得很緊,醫療資源也很珍貴,而照顧國民健康的理念也與行醫牟利潤的想法不盡相符。但是國際醫療是要治療外國病人;他們既不在我國健保給付範圍內,其收費當然也該與國內健保脫勾,而醫院向外國有錢病人收費因而賺了錢,也該與照顧國民健康的道德考量有所區隔。簡言之,治療外國病人的國際醫療活動,應該與照顧本國病人的健保制度脫勾。這種脫勾,我稱之為醫療上的「一國兩制」。

  為了要做到前述這一國兩制,台灣就必須做以下兩點的努力。第一,國際醫療的活動必須要在限定特區內從事,避免與國內健保混淆,以減少紛爭、便於管理。第二,在這特區之內治療外國病人的體制,可以容許與國內有所不同,例如容許營利、且要求利潤若干百分比溢注補貼健保、容許隨行外國病患之外籍護士等。前述這兩項特區內的彈性,都要有法源依據,而醫療法專章修訂,就是要把這個法源納入。

  國內有些腦袋不清楚的人,常以「台灣優秀醫生為什麼不幫台灣人看病、而要幫外國人看病」這樣的愚蠢問題,來質疑國際醫療。這種偏狹的本土觀,看似台灣優先,但其實卻是害台灣、斲傷我們的競爭力。以左鄰中國大陸為例,他們國內醫療水準不佳,數以百萬計的有錢人都有極大的醫療需求。台灣若是不辦國際醫療、不接受這批國外病人,那麼這批有錢病人就會有誘因吸引台灣醫生與醫院去該地開張看診。簡單地說,台灣不讓病人「輸入」,則本地的醫院醫生就會「輸出」。這可不是什麼新鮮理論,而是歐元之父孟岱爾在商品貿易與跨境投資方面的著名學理。


  如果台灣的優秀醫生與醫院真的因境外富有地區招手而外移,這就是標準的掏空台灣。如前所述,那些愚昧狹隘的本土論者以為不准台灣醫生看外國病人,是維護台灣病患的權益,殊不知結果剛好相反:越是在服務客體上自我閉鎖,則服務主體的流失就越嚴重。


  經過以上的闡述,相信大多數讀者都已了然推動國際醫療的重要性。但我要強調的是:國際醫療不僅要推,更要快快地推。台灣的健康醫療排名全世界第二,但周邊國家急起直追者眾。看看彼此的佈局態勢,台灣的領先優勢大概只能勉強維持五年。就算今年立法通過,大概還要一年時間在特區公告條件與開放招標,經核定後也要一年時間興建設備、打廣告、招客戶,真正能開展國際醫療業務最少也是三年多以後的事了。面對外界如此嚴峻的競爭壓力,台灣政府若不努力快速通過國際醫療法源,大約兩年之後就時不我予了。


  最後,讀者或立委如果問我二代健保法與國際醫療專章,哪一個法案比較重要?我會明明白白的說:醫療專章修法更重要。健保費調整只牽涉每年數十億的醫療預算缺口,但國際醫療卻關乎整個台灣醫療前景的發展。新加坡、泰國每年自國際醫療皆收入約四百億台幣。若台灣也能做到這個水準,則只要其中一成納為境外醫療稅而用於溢注健保,就幾乎解決了國內健保的虧損問題。


  以上的道理說難不難,就怕某些人的人思考轉不過來。長久以來,台灣有不少人都僅注重其本位專業,相對而言其他方面的通識素養就稍微不足。在全球化時代,幾乎每一個行政首長都該有若干「跨國競爭」的概念,否則就難以領略本國處境之危險。醫療業如此、資訊傳播業如此、農業如此、文化創意產業也是如此。


  總之,國際醫療修法,拜託執政黨將它列為本會期第一優先法案吧。


  (作者為中華經濟研究院董事長,中央研究院院士)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9Cti/Channel/Life/life-article/0,5047,11051801+112010112200043,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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