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九歲的姜定國於去年十二月六日猝死,其母徐麗麗曾開記者會控訴千翔保全令兒子超時工作,導致他值班時腦中風。北市勞工局接獲投訴後,調閱姜死前半年的出勤紀錄、就醫、工作型態等資料,日前召開職災檢討會,認定姜死亡與工作有相當關聯,應屬過勞死。
家屬可獲償112萬
北市勞工局上周已將認定結果送勞委會核備,一旦核備,家屬可獲五個月喪葬費及四十個月死亡補償,合計四十五個月平均工資的職業疾病給付,以姜定國平均工資二萬五千元計算,可獲一百一十二萬五千元。
母嘆「正義遲來」
若勞委會不核備,家屬僅可獲五個月喪葬費和三十個月死亡補償,合計八十七萬五千元,差距二十五萬元。勞委會勞工安全衛生處副處長陳森回應,最快二個月內可確定是否核備。
徐麗麗昨感嘆,雖正義遲來,但終究是來了,她將循民事途徑向千翔保全要求損害賠償,「原指望獨生子能為我送終,現在卻是我幫他送終,我也絕後了。」千翔保全發言人陳禮安昨對此結果表示驚訝,但暫不評論。
日盛保全也挨罰
北市勞工局副局長張基煜也公布,接獲檢舉並檢查日盛保全發現,其員工每月平均工時約四百小時,有人更達五百二十小時,遠高於保全業每月工時上限三百一十二小時,還有五十一人休假日加班,卻未獲加倍給付工資,業者因違反《勞基法》而被罰十二萬元。日盛保全昨不願回應。
《勞基法》工時規定與申訴管道
★工時規定
※每日正常工時不得超過8小時,每兩周合計不得超過84小時,連續工作4小時,至少有30分鐘休息時間
※每日含加班不得工作超過12小時,每月加班不得超過46小時
※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中央規定應放假日,均應休假
※經中央核定公告者,得由勞僱另行約定工時、例假、休假等,並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不受相關工時限制
★申訴管道
※勞委會:電話0800-085151 begin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 0800-085151 end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網址http://www.cla.gov.tw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http://blog.roodo.com/youthlabor95
※台灣勞工陣線:http://labor.ngo.tw
※各縣市政府勞工局處
資料來源:上列單位
姜定國認定過勞死,圖為姜母捧兒遺照控訴。資料照片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266410/IssueID/2011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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