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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19日 星期六

朱敬一:朱大班的最後評論



【聯合報朱敬一】2011.01.24 02:45 am
 
  在 李明博剛接大統領時,曾經提出CEO接閣揆的訴求。其實不只是總理一職,若將國家比喻一家公司,則人民是股東、立法院是董事會、內閣是經營團隊,而內閣裡 有許多部會首長,都可以類比為公司裡的某一職務。既然坊間有人想找公司CEO做閣揆,那麼自然也會有人想找念財務出身的人做財政部長。我在此文中要從五點 切入說明:國家與公司的類比有其限度,而搞企管財務的人往往不適合做財政部長。

  一、公司幾乎所有的支出都是為了牟利人事費是為了聘能夠賺錢的人、買機器是為了生產營利、租店面是為了零售營收。在「一切為賺錢」的大前提之下,公司財 務長找錢融資的原則就很單純:尋找最低的資金來源、減低公司的財務風險。但是國家則不然;國家的財政支出有絕大部分是沒有收益能力的社福、國防、環保、 文教,每項都很難從支出衍生收益。公司財務長評斷支出是否允當只要比一比內生報酬率(IRR),但國家財政部長評斷各項社福或減稅政策,就得有相當的社會 科學專業訓練。

  二、對公司而言,股東是「匿名」的,平地股東與山區股東並沒有任何不同。但是國家有職責要提供中低收入者社會福利、健康保險、學費補貼等,而由於中低收入 者無力負擔,故前述這些支出必須要來自於社會上較有錢的家庭。簡言之,國家的財政收支背後,有非常強烈的所得重分配功能,但是公司財務長卻完全不必有「股 民之間財富重分配」的考量。

  三、公司向外借錢,期滿就必須還本付息,否則債權人就可提起清償之訴,必要時法院可以依破產程序處分這家公司。但是當國家向人民發行公債時,幾乎可以無限 制地借新還舊。就算債務偏高或信評下跌,很少有國家會真正面臨破產。而且即使政府破產(如加州),主政者也幾乎沒有責任。準此,公司財務長比較會對公司債 務謹慎,但國家財政部長通常卻不會對信評敏感,而政客更是對財政赤字視若無睹。

  四、在公司之內,基本上是不講民主的;財務長下令,財務與稽核下層部屬就只有服從的分。在國家則不然。不要說財政部長,就算是總統,全國上下也有得是嗆聲之人。財長如果施政不當、經常劫貧濟富,則後果是怨聲載道,累積民怨。

  五、單一公司財務長端出一項政策,大概不太需要考慮廣大人民的反應,但是政府部會在制定政策時,都要考慮人民的反應與影響。例如,政府要對遊艇汽車課奢侈 稅,大老闆原本是自掏腰包買車,現在車價因奢侈稅加徵而變貴了,他們就改由公司買。於是,所有的費用全部轉到公司股東身上。上有政策則下有對策是鐵的政治 邏輯,不思對策而瞎搞政策,其後果注定是一事無成,甚至是天翻地覆。

  農曆年後,我在報紙的若干專欄即將封筆。值此「朱大班的最後一夜」,乃提出以上最後的評論。
(作者為中研院院士、中華經濟研究院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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