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 12月29日 蘋果日報 記者郭芷余
北市驚傳青少年集體凌虐事件,且手段兇殘至極,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研究所所長鄭瑞隆表示,青少年對同儕的認同感常比家庭高,一旦學習到殘暴畫面且誤以為那是對的,或有「做了也沒關係」的想法,遇有機會集體施暴,就會認為「自己很帶種」,且錯誤的義氣觀念也會讓不敢施暴的人被視為孬種,之後不得不加入集體施暴。
鄭瑞隆解釋,青少年在集體犯案時,會產生互相增強的作用,他們多半誤認,很多人一起犯罪可以分散責任,卻不曉得法律是獨立論罪,甚至一罪一罰。
「愛的教育做過頭」
鄭瑞隆建議,司法必須迅速裁判這種青少年霸凌案件,不要輕輕放過;學校或家庭應加強青少年的道德感和法治教育;政府則須幫助被害人對施暴者求償。
台北市關懷青少年協會理事長盧奕璁也說,青少年在集體霸凌過程中,常伴隨著嬉鬧式的鼓譟,因為他們不知道犯罪的嚴重性。
盧奕璁並認為,愛的教育是不是已經做過了頭,「或許教育界真的要改弦易轍,重新思考如何適當懲罰學生,才不會讓他們為所欲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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