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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17日 星期四

少子高齡化 托育托老公共化

 
2011/1/28 | 作者:劉競明(人間)
 

  少子高齡化日趨嚴重,政府持續推出各項因應政策,但報載不少民間社團認為目前托育制度未盡完善,價格又高,雖有各項獎勵、補助措施,但民眾還是不敢生孩子。
 
  年輕夫婦不敢生小孩,多數是因「養不起」,對比祖父母的時代,當年台灣雖然生活清苦,但是貧富差距不大,政府給人民欣欣向榮的前景,所以那時的父母把生養孩子,當作自己與家庭的責任。

   如今時代雖進步,但貧富懸殊,有人可買豪宅、享用高檔美食,一次消費可以刷卡百萬元,可是有更多人為生活「窮忙」,繳不起學費、營養午餐費的學生所在多有,年輕人看了就怕,當然不敢生育。
 
  所以,除了獎勵、補助的生育政策,根本之道是「均富」,不過這需要時間,短期而言,政府應負起「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責任,制定「托育公共化」政策,以集體力量協助照顧幼兒,減輕父母負擔,才有可能舒緩少子化危機。

 
  而且,政府責任不止「托育公共化」,還必須承擔「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建立「托老公共化」機制。昨天大陸首善陳光標來台行善首日,一早在飯店就被要照顧八十八歲老母的六十七歲貧婦攔路喊窮,他二話不說,發出七萬元善款。

 
  像貧婦這種「老人養老人、老人照顧老人」,可能是未來台灣的社會景況,而且少子高齡化的另一影響是,未來獨居老人將大量增多,如果不啟動社區、社福資源,讓托老公共化,萬一老人行動不便,無人陪伴看病、照顧三餐或送餐,不知會發生多少悲劇。

 
  長照制度審議仍卡在錢,但托老的概念不是機構集體照護,而是對個人及家庭為單位的協助。

 
  機構集體照護是必要的,但即便是老人健康能自理生活起居,還須社區有充分的生活機能設施、無障礙空間與便利交通設施。

 
  這些都是可預見的未來必須有的社會公共機制,政府不但必須面對,而且要盡速審慎地建立制度。

 
劉競明(桃縣龜山/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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