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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19日 星期六

陳光標們 把善款變廣告費

 


2011-01-26中國時報【朱建陵/新聞分析】

     陳光標到台灣發放善款引起的爭議,源於兩岸不同的蘊育土地與滋養文化。即 使在大陸,陳光標的作為都具極大爭議性,遑論台灣。在當前兩岸交流大潮中,此一爭議的主要意義,在提醒大陸的「陳光標們」,入境台灣必須問俗;並警惕著台 灣民眾,入境大陸也必須了解當地民情。

     台灣民眾經過長期耳濡目染,相信「施比受更有福」,並能真心誠意為受贈者的處境及尊嚴著想,大陸則不同,其不同處並不一定在於大陸行善者「不仁」,而在於他們更「務實」。

     這種「務實」,依照陳光標的說法,可以分為兩種。其一,他不否認「高調行善」為他經營的企業帶來很高的知名度及一定的經濟利益;其二,他希望透過「高調」將行善的理念傳遞出去。

     以八年四川地震為例,二話不說捐出大筆金錢的台灣企業所在多有,但沒有一家企業大肆宣揚,但大陸企業則不同。廣東王老吉飲料公司捐出和部分台灣企業等額的一億元人民幣,而四處主動宣傳的結果,給該公司帶進無法計算價格的知名度,一些大陸媒體事後評論說,這一億元「划算」。

     因為公開承諾「裸捐」,將在身後捐出所有財產,陳光標的「務實」,傳遞行善理念的意義更大一些,但他應知道,台灣社會行善的理念已普及;也該知道,台灣擁有許多足可信賴的慈善團體可以代勞。

     倘若陳光標仿效在大陸的辦法,貿然在台灣受贈者及媒體面前砌起一座「錢牆」,屆時,不只台灣受贈者受傷,兩岸關係都要因此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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