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01月24日 蘋果日報【許佳惠、曾雪蒨╱連線報導】
全台年有4千女嬰 出世前被墮掉 男女失衡
衛生署估計,國內每年約有四千名女嬰,因婦女妊娠時性別篩檢被墮掉,致使國內男女嬰比為一百一十點一二比一百,嚴重失衡。為 此衛生署上周公告,若有醫師非針對性聯遺傳疾病診斷而進行性別篩檢,即日起可依《醫師法》,最重可處廢止醫師證書。
有無致墮胎都罰
有無致墮胎都罰
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局長邱淑媞昨表示,依自然法則,男女嬰比應約在一百零二或一百零四比一百,推論消失女嬰是被墮胎掉,之前《醫師法》第二十八條雖規定醫師從事「不得進行的醫療行為」,最重可廢證照,卻未將性別篩檢定義為「不得進行的醫療行為」,因此從未有醫師被罰。
邱 淑媞指醫師多不會將性別篩檢登載於病歷,要抓這類違規很難,但日前意外發現,一名台中醫師將孕婦性別篩檢單夾在病歷,才有具體事證,卻因《醫師法》對開罰 認定有空間,只能仰賴台中醫師公會依違反醫師倫理開懲戒委員會,但台中醫師公會不開會,根本罰不到。但台中醫師公會與台中衛生局昨紛指不知情。
經開會討論後,衛生署上周公告將醫師非針對性聯遺傳疾病診斷(如某些遺傳病,若生男嬰一定會發病)而做性別篩檢,即定義為「不得進行的醫療行為」,可依《醫師法》處最高五十萬元罰款或撤醫師證照處分並自公告日起生效。
邱 淑媞指,產檢超音波也能知道性別,但胎兒都很大了,因此性別篩選是指刻意用抽血提早知道性別,不管有無後續墮胎都開罰。康寧醫院院長尹長生表示,抽血驗男 女嬰可在懷孕七到八周做,利用母血中的絨毛膜細胞判讀,此時胎兒小,要墮胎吃墮胎藥或用刮除即可。
但欲透過超音波要知胎兒性別,至少十六周後才能知,此時 墮胎只能用人工引產,但風險高。
衛署將嚴懲違法性別篩檢醫師。圖為護士照顧新生兒。張良一攝
近5年男女嬰出生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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