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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15日 星期二

欣見安寧緩和醫療條例通過

 


011/1/30  作者:莊淇銘(台北教育大學教育經營管理研究所教授)
「安寧緩和醫療條例」通過後,有朋友問:為什麼要通過這條例?跟朋友說:教授「未來學」及「生死學」多年,曾到大學及醫院講授「殯葬禮儀」。演講時,有來 賓問:七七法事不是應該四十九天嗎?為什麼現在好像縮短了?回曰:沒錯,今有縮短為二十四天者,頭七及七七皆為七天,二七至六七之間皆間隔兩天,共二十四 天。
來賓又問:為什麼會這樣?我說:因為,時代變遷,思維會跟著變遷,儀式也會跟著改變。
時代漸變遷
新法案迎新需求

想想,以往還要守靈三年,此外,強調「入土為安」,現在,不也都幾乎成為過去了?如果還有「入土為安」的觀念,那死後捐贈大體或器官就不可能了。
朋友說:我知道了,你的意思是,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是因為時代變遷的需求?回曰:正是。要知道,立法院制訂法案都是因應社會的新需求。
「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的制訂主要有兩個原因:生命內涵的思維以及醫療發達。在生命內涵的思維方面,社會上逐漸對生命意義的思考從「生命的長度」轉化成「生命的深度」。
以往,生命的長度很重要,所以注重長壽,認為長壽就是好命就是福氣;所以祝福長壽的人是「福如東海,壽比南山」。
其次,認為能活著就是好事,所以稱「好死不如歹活」;也因此,對死亡很避諱。在此情況下,要家屬提出拔管讓病患結束生命,是家屬不可承受之重。
 
主流新思維 
生命深度及內涵

然而,人類進入資訊社會到現在的知識社會後,心靈上的省思及探討越來越高。生命的深度及內涵成為主流新思維,越來越多的人重視生命的深度及品質,而不是長度。
其實,遠在數千年前,佛陀所說的《金剛經》上,就開示大家不要有「壽者相」了。再看,蘇格拉底認為其生命的意義,是追求真理及遵守法律。所以,當有人要放他離開監獄逃生時,他選擇了「寧願守法而死,不願違法而生」。他走得不僅有尊嚴更成為歷史佳話。
現在的社會,選擇有尊嚴地走的人愈來愈多。然而,遇到了另一個問題,醫療太發達,發達到,以往不能延續生命的情況,現在都可以讓病患延續具生命狀態相當久。這些延續生命狀態的醫療行為如:氣管內插管、急救藥物注射、心臟電擊等。
通常,在延續生命狀態的醫療過程中,病患是相當痛苦也沒有尊嚴的。不僅病患痛苦,一旁的家屬亦傷痛萬分。其原因就是,在注重生命的長度的思維下,醫生應盡一切可能的醫療行為,來延續病患的生命。
然而想想,以往醫療沒這麼發達時,病患需要承受這些苦痛的插管、電擊嗎?以往醫療不發達,許多病患可以善終。現在因為醫療發達,反而不能善終,這當然不合理。
走得有尊嚴 
台灣社會的福報
準此,社會才會呼籲制訂「安寧緩和醫療條例」。而此次的修正案,更進一步讓意識不清的末期病患,可由最近親屬提出拔管等中止心肺復甦同意書,不再延長病人的痛苦,也讓病人走得有尊嚴。
有些人會擔心,家屬會不會因為醫療負擔就草率的提出同意書。修正案中有配套措施,提出同意書後要經過該醫療機構的「醫學倫理委員會」審查通過後,才能執行。
站在生命教育的立場,相當欣見「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修正案之通過,這是台灣社會的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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