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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16日 星期三

0~2歲 育兒津貼最高月領5千

 

2011 0128日 蘋果日報【王家俊、徐珮君台北報導】

排富3不 存款不到15萬 房產不達650萬 年收不滿150

  內政部研議零至二歲育兒津貼政策已屆成熟,只要符合家戶所得低於一百五十萬元、不動產六百五十萬元、存款十五萬元以下排富三 要件,每胎新生兒都可月領三至五千元,預估每年約有八萬多新生兒受惠,待行政院拍板後,最快明年上路。但學者建議,排富標準門檻過高,且應區隔南北房價, 不然會衍生不公平。

  內政部昨召開記者會,宣布將邀懷孕七個月的國民黨籍女立委江玲君拍催生短片,內政部兒童局長張秀鴛在記者會透露上述方案,表示總經費要八十三億元,希望至少運作十年。

每年8萬幼兒受惠
  張秀鴛說,經建會統合「樂婚、願生、能 養」的催生方案,育兒津貼部分,內政部極力爭取的方案是,經三排富要件後,依子女數(胎次)有不同發放標準,生第一胎時,家戶所得六十萬元以下者每人五千 元,所得六十萬到一百一十萬元者每人四千元,所得一百一十萬元到一百五十萬元以下者每人三千元,預估每年約有八萬多新生兒受惠。

  生第二胎,各層級加一千元,最多不超過五千元;第三胎後,家戶所得一百五十萬元以下各層級都是月領五千元。

  官員舉例,如果是雙胞胎可以領雙份錢,至於一對夫婦有兩個成年孩子,如果打算生第三胎,只要符合排富條件,仍可以月領五千元到新生兒二歲。

門檻太高遭批嚴苛
  如果爭取不到這個整體配套方案,兒童局建議,落實馬英九總統所謂失業父母育兒津貼的最低標準,依照先前規劃的家戶所得三十萬元以下,一律發五千元,這部分預算要十一點二億元。

  兒 童福利聯盟執行長王育敏表示,養育子女的成本昂貴,有的年輕夫妻受限經濟因素不敢生,設定排富應可對所得偏低的家庭有實質幫助,但政府如想全面提升生育 率,這些門檻太高應該鬆綁;否則以台北市為例,即使實質所得不高,但只要有房子的家庭不動產一定超過六百五十萬元,都被排除了。

  政大社會系教授顧 忠華說,台灣房價南北差距非常大,只訂一個標準,會引發不公平,必須廣徵各界意見,且不能只有金錢補助。 台大社工系副教授王雲東說,內政部用意在「越弱勢補助越多」,但不夠細緻,例如不動產,應該對照貧窮線,區隔南北房價。在貿易公司上班、育有一子的王小菁 認為,許多人不生小孩不是因為錢,而是不想攬責任;內政部規劃的方案確實對中低收入戶有幫助,但應防弊。 
內政部規劃在排富條件下,補助弱勢家庭0~2歲育兒津貼,每月3000~5000元不等的金額。








育兒津貼規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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