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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28日 星期二

19-03-05.台灣人的「愛」仍不足,恨太多

台大哲學系林火旺教授在一篇「建構一個令人感動的社會」短文中表示:
民國96年經建會委託一項「國人快樂分數」調查,在這項調查中,表示自己快樂的人只有十分之一,如果和不丹相比,雖然不單的國民所得只有我們的十分之一,但是不丹人民有97%表示自己快樂。


國人不快樂的原因也很簡單:我們忘了以愛相待。當前台灣社會功利主義瀰漫,個人主義、自私自利當道,政治上缺乏包容和寬恕,人和人之間充滿衝突、對立和仇恨,這樣的社會不快樂,原因不是物質匱乏,而是心靈匱乏。


以陳水扁總統家庭為例,這是一個已經進入司法程序的案子,這裡應該尊重司法的審判。可是太多的恨意使得許多人對阿扁家庭存有報復心態,加上媒體的逼迫,即使完全無辜的趙翊安,都無法逃避惡意的眼神。一個人犯了錯,當然應該受到公正的制裁,但是媒體、名嘴的過度審判,難道不是在製造一個充滿仇恨、報復心態的社會?生活在這樣的社會,人怎麼可能會快樂?


「愛」不需要高學歷、高智商,更不需要家財萬貫,沒有一個人沒有能力付出愛,關鍵在於有沒有心,有心就有愛。我們這個社會只要多用愛和寬恕原諒別人的過錯,就可以營造一個簡單、動人卻持久的幸福社會。


筆者按:如果人人都能安居樂業,豐衣足食,在經濟尚無憂無慮,再加上宗教的心靈陶冶,「愛」就很容易被培養出來,漢初文景之治出土的陶俑臉上都帶著洋合幸福的微笑,就是一個無為而治,令人感動的社會,這也是共生公民社會的願景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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