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李伯璋/台灣移植醫學會理事長、成大醫學院外科教授(台南市)】2009.10.06
中秋佳節,洗腎病人的自殺令人心痛,長期洗腎的折磨與無奈,只有病人與家屬能體會,社會、醫界與政府有感受到這悲哀微弱的心聲?
台灣等待腎臟移植的人平均必須33年才能取得移植的機會(國外約三至五年)。惟有政府用心深入瞭解並介入協助,很多器官衰竭的病人與痛苦的家庭才有機會重生。
在器官來源上,腦死「器捐薪傳生命」的社會教育、重症加護病房醫療同仁的支持,或如衛生署長楊志良所提「沒說不,即同意」的形成,都是需要「一步一腳印」溝通,也必須仰賴政府公權力來協助推動。器官捐贈的社會教育,並不是強迫人死則一定要器官捐贈,而是提醒大家對生死態度能有不同的思維。
對健保費用而言,民國97年台灣洗腎人口五萬六千人,占加保人口0.243%,而洗腎費用高達330億,占健保費用的7.5%,再加上合併症住院的醫療費用,則有將近11%的健保總額費用被使用在維持尿毒症病人活下去的機會。健保局統計過一位洗腎病人一年要花65萬元,一位換腎病人術後一年的抗排斥醫藥費用則為11萬元!這樣的財務分析在歐美都已被精算過,吳院長、楊署長可請健保局再精算,提供完整的資料給政府規劃政策做參考。也請內政部精算要支出多少費用,來救助這些洗腎病人。
至於存活率,洗腎病人一年的死亡率16.1%,換腎病人為3.8%。國內1999年至2008年間,有2133位病人在境外接受移植,2109位在國內接受移植。針對在台灣接受腎移植的病人存活率而言(指病人接受腎移植手術後是否存活),親人活體捐贈/屍體捐贈,國內五年病人存活率是94%與92%(美國是90%與81%)。移植腎存活率(指移植腎是否仍有功能),親人活體捐贈/屍體捐贈,國內五年移植腎存活率是87%與83%(美國是80%與67%),顯示國內移植醫學的成績與經驗值得肯定。
我們也必須正視去境外移植病人數的問題。中國衛生部黃潔夫副部長幾次在國際會議已承諾要改革大陸死刑犯器官捐贈的弊端,國際移植組織都在看中國是否說到做到。這兩年來,他們也具體懲罰違反規定幫助外國人進行移植手術的少數醫院,禁止醫院再執行移植手術。在中國死刑犯器官來源大量減少的政策下,可預期台灣更多洗腎病人對健保財務壓力是不可承受的更重!
馬總統任台北市長時,曾經寫下「捐贈器官就是切除自己部分的身體來救人一命,這是比捐血更偉大的一種分享」,來支持捐贈器官的理念。移植醫學是最值得政府付出關心的醫療,建立制度,長長久久,才有機會真正開花結果。
【2009/10/06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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