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靜玲
當代精神醫學家亞隆(Irvin Yalom)根據個人治療經驗指出,面對死亡未必會讓人萬念俱灰,相反的,可能反而會讓人覺醒。
這個星期發生在四十六歲多發性硬化症(Multiple Sclerosis)英國患者黛比柏迪(Debbie Purdy)身上的故事,恰好印證了亞隆的學理。
十四年前,醫生證實喜好音樂的柏迪罹患了多發性硬化症(簡稱MS)。對於當時在三十二歲的柏迪,這項反覆發作的罕見中樞神經系統慢性疾病,不啻是個莫大的打擊。但她樂觀堅毅,直到八年前,她的下肢肌肉失去協調能力,大小便失禁,坐在輪椅上,面對無法預知的未來,她開始認真思考自己接下來的生命過程和尊嚴問題。
擔心有一添自己的病情會逐漸向上攀昇,上肢可能向下肢一樣逐漸失去作用、雙眼失明、嘴巴無法言語,情緒失去控制,柏迪要求她的古巴籍小提琴家丈夫到她無法再忍受痛苦有尊嚴的活下去時,協助她到瑞士的Dignitas診所安樂死。
坐在輪椅上的柏迪並未準備在此刻終結生命,但她深覺面對死亡,自己有選擇的權利。而以她的病症,到時候一定要有人協助,才能達成最後的願望。她要求明確知道,她的丈夫屆時如果帶著她到瑞士終結生命,將不會受到英國的法律制裁。
根據英國法律,協助他人自殺最高可判處十四年徒刑。柏迪的訴求,在英國上訴法庭和高等法院,雙雙遭到駁回,直到象徵英國最高法庭的Law Lords本周四決定支持她,敦促英國檢查機構必須釐清協助自殺的定義和守則後,柏迪爭取選擇死亡權力的努力,才出現突破。忍著心喜的淚水,柏迪說:「我覺得,我重新拾回了自己的生命!」
這項判決是英國最高法律機構歷史性的一個決定,對柏迪和許多與她一樣積極爭取自我死亡選擇權的人而言,更是重大的一步。面對不可預期病變、無法治療的病痛,死亡的威脅,反而激發了柏迪面對和準備死亡的意志。她沒有萬念俱灰,反而更清楚獲得這項突破,對自己和其他處境與她類似的人,是件多麼重要的事。
關於死亡,始終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面對和想像自己的死亡,對大部分的人更是一件無法想像的事。上周在倫敦皇家心理學院舉行的一項討論會中,如何面對死亡和個人是否應該擁有選擇死亡權的問題,成為爭議焦點。正反兩方,各執一詞,相持不下。一位來自奈及利亞的天主教神父,最後忍不住說道:「在我看來,我們應思考如何活?怎麼活?」
這位非洲神父的一句話,提醒了與會大眾,面對死亡要先懂得如何活著,而一個認真活著的人,必定也知道怎麼面對死亡。生與死看來好像是生命的兩個極端,實際上卻是緊緊相連的。孔子說,「未知生,焉知死。」蘇格拉底認為,生活的藝術是死亡的操練。莎翁戲劇李爾王(King Lear)中說,離開應像抵達一樣(Men must ending their going hence even as their coming hither)。
以辭世的心理學者和心理分析家艾瑞克森(Erik H Erikson)則指出,死亡是一項必須終生學習的工作。艾瑞克森認為,拒絕學習面對死亡的人,年老時,將面臨巨大的沮喪。反之,接受死亡的事實與本質,可以讓一個人活的更自由,得以打開更多的生命窗戶。
如此看來,死亡雖是生命的終點,但更是生命的一部分。開啟英國司法釐訂協助自殺守則和法規建議的柏迪女士,因為想全力活著,所以更能面對死亡,爭取自己的死亡選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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