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13 王群光
在器官買賣的議題上,新加坡已率先打破禁忌,立法通過腎臟合法買賣。人權團體並未對其立法加以譴責。新加坡這隻出頭鳥並未受到責難係一值得重視的風向球,新加坡能,台灣為何不能?
台灣的人口數比新加坡多8倍,又是全世界洗腎患者密度最高的地區,洗腎患者有6萬人,登記等候換腎者有五千多人,每年只有不到二百人能排到做換腎手術。台灣醫院的換腎成功率高,十年存活率達91%,比美國還高。
換腎又可大幅度降低健保洗腎支出,不論站在人道主義精神或經濟考量,腎臟合法買賣或是有償捐贈都是值得考慮的方向。
非法腎臟來源的故事非常駭人聽聞,像美國黑市這樣,用一萬美元在以色列買腎,在美國以十六萬元賣出的行為,已經是很文明了,只是獲取暴利而已。
曾有媒體報導,在某些法治不彰國家,有人在一般手術中被偷腎,把人打昏或用藥物麻醉後盜腎,謀殺搶腎的情形都曾聽聞,也有把受拘禁的異議份子活生生切下雙腎後,再毀屍的傳聞。
以上都是在利益的誘惑下而衍生出的罪惡,受腎者如果接受的是來自被謀殺者的腎,又怎能心安?解鈴還需繫鈴人,設法使合法腎臟來源充足就是遏阻非法腎臟黑市買賣的唯一有效途徑。
為了不再因為腎臟移植之需求而導致更多無辜生命受害,志願有償腎臟提供應該是最能被接受的方案。
(共生公民社會論壇http://symbioticnet.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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