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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30日 星期四

15-02-05.許逃家孩子一個未來

高正忠/交大教授(新竹市)
 
    最近大法官釋憲禁止把逃加小孩送入會限制人身自由的懲罰式地點,這項改革值得肯定。但有一個更關鍵的問題需要大家及政府思考:這些逃家的小孩未來會在哪裡?
 
    既然小孩會逃家,顯然家不是他們想待的地方。但不在家裡,這些小孩可以去哪裡呢?又有什麼資源可以照顧他們?若沒有地方讓他們去,一再逃家,恐怕總有一天還是會走入歧途,且萬一那時已成年,連感化都沒機會,只好進監獄。
 
    這幾年因為參與書香再傳種籽書院公益團隊,很意外的接觸到一個照顧青少年的公益單位,並結合交清大師生及一些志工共同去輔導該單位青少年的課業。由於公益團隊的原則是有人在做的事,我們自己不做,採協助別人或與人合作的方式進行,故一開始我們並沒有打算去協助,而想幫忙找其他課輔團體。但在深入了解及廣泛接觸後,我們發現原來台灣輔導青少年的機構是如此的少。
 
    輔導小學生,甚至國中生的志工團隊還不算太難找。但針對高中生,我們發現找不到一個團體可以協助他們,最後只好我們自己來,幾乎找不到任何單位可分享經驗,至今仍在摸索中。雖有數位教授參與,但其實仍頗不成功。所以若這些逃家的小孩沒地方去,只是將他們趕回家,而沒有給予妥善的照顧,我很擔心他們的未來仍很不樂觀。
 
    當小孩已有不良行為及真的走入歧途時,政府確實有一些資源及設了一些單位可協助。但若小孩還沒被「抓到」違法的行為,他是沒有資格被照顧的。然而這些還沒違法的小孩,其實還不算難救,只要給些資源與關懷就可以救起他們,成功率也很高。
 
    在小孩還沒變壞前照顧,肯定會比未來在監獄中導正容易多了,建議政府應該成立專門機構輔導他們,讓他們有個光明的人生。短期內更應該儘速給予有心改善親子關係的父母一些資源與協助,幫助他們把小孩留在家裡,所花的資源最少,也能讓我們未來的社會更安定祥和。
 
    又快選舉了,不知有沒有人會重視這個議題。唉!恐怕不太樂觀,因為這些逃家的小孩都沒有選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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