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11 王群光
1.日據時期開始了對土地的掠奪
自從滿清政府在中日甲午戰爭吃了敗仗,在馬關條約中把台灣割讓給日本後,福爾摩沙寶島的噩運就開始了。日據台灣殖民政府以砍伐開採林木為目的,闢建產業道路,把全台的原始林木砍盡,木材供應日本母國。今日阿里山碩果僅存的神木就是因為樹木本身不夠直,有空洞或地處偏遠而逃過一劫。想像百年前阿里山滿山都是神木的光景,令人扼腕。
產業道路闢建後,日據政府就把有價值木材伐光後的山地撥給拓荒民眾開墾種植各種農作物。
2.蔣介石人在台灣,心在大陸
第二次世界大戰日本戰敗投降後,國民黨軍隊來台接收政權,來自中國大陸的外來蔣家黨國政權仍承襲了日本殖民心態,只想把台灣建設成可以反攻大陸的復興基地,並未有永續經營台灣的內在動機,中國大陸始終是蔣家的最愛。
3.台灣人當家,繼續蹂躝台灣
說來諷刺,具有台大農經背景的李登輝黨主席,雖然把國民黨轉變成本土型政黨,但是在他八年總統任內,卻是產業道路開闢最多的時期,山區開發變本加厲的進行。
2004年,經建會統計,台灣四公尺寬以上的產業道路和農路,共計8550公里長,足有22條中山高速公路長。近十年來的成長速度更快,估計近十年新闢產業道路成長一倍。
民眾沿著產業道路把森林開發成農場,種植淺根的蔬菜、茶葉、生薑、檳榔等作物,把申請來造林的土地開發成農場,尤其是把陡峭不淮開發的山坡種上農作物,超限利用已成常態。大雨一來,少了森林植被及大樹根保護的土壤迅速吸飽水份,往下方移動,形成土石流。我們也觀察到,凡是原生自然林,未經機械開挖或人造林之地,幾乎沒有土石流及崩塌的現象。
就法理上來說,這些農民其實都是濫墾現行犯,但是當所有人都犯罪的時候,不同流合污者反而吃虧,於是濫墾濫伐成了理所當然的常態。就算中央政府下了查辦的指令,地方政府或為了體恤農民生計,或為了選票利益,莫不消極抵制中央。國土保育的環境問題己變成社會及政治問題。互相對立,指責對方不是的藍(國民黨)綠(民進黨)兩黨政治人物其實都沒有能力處理此問題。
4.破壞國土,日本、藍、綠一脈相承
人對大地的不仁在先,休怪大地不義。2007年7月敏督利颱風重創台灣中部山區,民進黨主政下的經建會提出「國土復育條例」草案,其中有諸多封山遷村的規劃,自2005年起,不再新建產業道路,中橫封山,橋毀路塌不再修復,總算為部份山區止了血。
在2009年8月襲台的莫拉克颱風帶來百年難得一見的豪大雨,把阿里山三百公頃的茶園沖毀消失,原來富裕的高山茶「田僑仔」,如今住在災民收容中心,成了一無所有的低收入戶。
阿里山茶園並非特例,超限利用及濫墾在台灣係一普遍現象。自日治時代開始,日本人就把珍貴木材砍光後的山坡地開放給民眾種植,收取地租。以中竂鄉為例,先是種香茅草,(台灣曾是香茅油王國),然後是種香蕉、柳丁、檳榔,後四種作物至今仍是中竂鄉的主要農產品。
光復後,政府帶頭拚經濟,開發中橫等道路,發展高山農業,導致公有及私有產業道路兩旁及水庫集水區上方的土地,都被充份開發利用。
因違規的人太多,主管機關法不罰眾,執事公務員不犯眾怒,民意代表討好要選票,業者自我陶醉在獲利的假象中,這種共犯結構使台灣的高山、海濱在破壞、修復、再破壞、再修復中惡性循環(聯合筆記),這次大災難,放大了問題,人們一再破壞土地倫理所獲的微小利得,被老天一次討了回去,八八水災只是老天爺給人們的一點小警告,若執不迷不悟,更嚴重的災難還在後頭。
5.原住民成破壞國土的代罪羔羊
經建會報告指出,在海拔700公央以上的山區農業產值為226億元,其中原住民部落產業只佔1/3,為70億6000萬元,因此破壞山區的並不只是原住民而已,不能給原住民貼標籤。
經建會以數據為例,證明山區開發不符社會成本,例如阿里山公路旁種高山茶、山葵、農民每賺一元,社會要付出37元的成本。在南投和平鄉種高冷蔬菜,每公煩的社會損益是17萬4000元。如果砍伐森林種植檳榔,私人的淨效益是7萬3千元/公頃,社會的淨效益是-35萬元。
「國土復育條例」過不了國民黨佔多數的立法院這一關,被立法院否了43次,排不進程序委員會,完全沒有機會被討論。原住民立委直指國土復育條例就是「滅族政策」。
民進黨執政8年後,因治國無方,國民黨又再度取得政權。
政黨再度輪替後,國土復育條例草案由政務委員蔡勳雄審理,自此就未再被送進立法院,一直處於審理中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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