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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30日 星期四

10-02-05.身心障礙者間的互補共生

2010/03/11 王群光
 
  器官缺陷者之間,可以發揮互補作用。
 
  智障者無法獨立執行太複雜的指令,其工作效率也會比一般人差一些。比較常見的工作如加油、洗車、麵包坊、農場採菜等。
 
  智障者在視障、聽障、脊髓損傷、顏容障者的帶領下,在身心障礙者共生家庭中,可以過著快樂的生活。
 
  顏容障者多係因外傷導致毀容,在一般職場中必須忍受異樣眼光,但是在身心障礙者共生家庭中,可以覺得自在,他們可以負擔協調管理的工作。
 
  脊髓損傷者可以負責文書電腦工作。筆者曾見過一位因車禍導致頸椎骨折,手腳都癱瘓的患者,自行開辦了好幾家的流行雜誌。
 
  身心障礙者在成長的過程中,所遭到的問題比一般正常個體更複雜,心理不平衡,EQ較低的情形也常見,因此在做身心障礙者的輔導時,必須非常有耐心及同理心,才不容易有挫折感。
 
  共生公民社會論壇http://symbioticnet.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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