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11 王群光
家庭照顧者總會長陳穎睿表示:
家庭照顧者總會長陳穎睿表示:
台灣需要長照對象有六十多萬人,其中失能老人逾二十四萬,需他人照顧的身心障礙者約四十多萬人,但僅五萬人安置在安養中心,十六萬人聘外籍看護,四十萬人留在家中,由親人照料。
六十多萬需長照對象,使四倍的人,約240萬人受到影響,尤其是長期臥床的失能者,需24小時的照料,照顧者需一年365天無休,照顧者本人身心也容易出問題。
老人都不想離開家裡,若被送進安養院,在老人心目中形同被拋棄,親人也會有罪惡感,但是為了生計不得不上班工作者。若選擇高檔安養院每月需3~5萬元,非中下受薪階級所能負擔,一萬元出頭的安養院也有,但多地處偏遠不便探視,照護品質可想而知,不但飲食粗劣,連擦澡、換衣服都是能省則省,營養不良、臭氣逼人司空見慣,便宜的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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