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11 王群光
2009年,行政院劉兆玄院長宣示要推動已經研議了二十多年的「長期照護保險」,社會輿論之反應頗為正面,咸認係國民一大福音利多。
上帝在造人時,如果稍為分心,就會發生意外造出不完美的產品,生來就失能,無法受教育、工作,甚至也無法自理生活的人,在任何社會中都佔一定比例。
每個人都會老,有人八、九十歲仍健步如飛,也有人六、七十歲就罹患失智症或其他疾病,需要被照護,以上這些人都是長期照護保險的被幫助對象,國家向有工作能力的人每年多收點稅,也許只是多了幾百元,就可以讓需要的人受到照護,這就凸顯了國家存在的意義及保險的美意,但稍後衛生署所發佈的消息顯示,長期照護保險只限定40歲以上,且疾病對象有嚴格限制,美意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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