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張晉芬/中研院社會所研究員(台北市)】 2010.01.15 03:19 am
除了物質面的考量之外,生育行為也有社會面和個人因素的考量。在檢討公部門的責任之餘,似乎也應該反省男性和社會大眾對於孕婦、母親、和職業婦女的態度,是否也是造成台灣生育率下降的原因。
大家環顧周遭的親朋好友,幾乎不分世代或階級,照顧小孩主要都是媽媽的責任。社會普遍仍然將男人拚事業、女人照顧家庭視為合理的分工模式;而不是要求夫婦都可以共同打拚各自的事業、共同承擔照顧子女的責任。這是女性決定懷孕、生產之前就要先面對的社會現實。
職業婦女一旦決定生育之後,即開始要準備接受一連串的「打擊」。除了個人要承受懷孕期間的身體不適、行動不便,或可能的危險之外,還得面臨雇主可能的敵意對待或是藉故辭退。另一方面還要更努力工作,盡量少請假,以免太麻煩同事,增加對方工作負擔。
雖然法律上禁止懷孕歧視、要求可請調較輕鬆的工作,但在這種氣氛和環境下,可想而知執行的困難度有多高;遑論在懷孕期間一些讓人不舒服、幽微的互動和對待,也都是女性要獨自承受。看在未婚、未生育的女性眼中,「孕婦」的身分何其沈重。
小孩生下來後,養育的過程是許多人母、尤其是職業婦女,另一段挑戰的開始。並非所有的男性都不願意帶小孩,但同事的訕笑、上司的不屑、周遭人的反映等都會使一些男性縮手。每當提到父權制度時,一般反映都覺得在批評男性,其實父權也是壓迫男性的制度。
這個制度的操作是允許女性可以「選擇」專職在家或是出外工作,但如果有男性希望專職子女養育或家務勞動,卻會受到莫大的壓力。相對的,由於養育工作大都是女性在承擔,母親的身分成為雇主掩護歧視行為的好藉口。社會對於職業婦女的期許甚高、要求嚴厲,女性在做生育決定時,必然三思。
社會上重男輕女的觀念對鼓勵生育恐也只有反效果。即使女性為夫家完成「傳宗接代」,付出母愛、養育小孩、辛苦持家,卻也未必能夠維持婚姻。太太協助先生增加其人力資本和社會資本後,也增加了後者在婚姻市場上的競爭力。許多女性在離婚、成為單親家庭之後,經濟立即陷入困境;同時還要獨自照顧小孩,這也是造成貧窮女性化的原因之一。女性要生育小孩真是要具備很大的勇氣。
整個社會所呈現的就是對於孕婦的不友善、給予職業婦女的懲罰多於支持、而輕忽男性的照顧和養育責任。這些都不是金錢的補助或是增加托兒所就可以解決的。對於一位理性的女人來說,最好的選擇不就是減少生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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