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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6日 星期六

獼猴驚艷自拍…沒著作權


 
蔡鵑如/綜合報導


獼猴驚艷自拍…沒著作權
印尼黑冠獼猴納魯托(Naruto)露齒而笑的自拍照。(美聯社)
印尼野生動物保護區的黑冠獼猴納魯托(Naruto),以英國攝影師史萊特的相機拍下多張照片,一張露齒而笑的自拍照讓人驚艷。史萊特把照片集結成冊後,遭動保團體「善待動物組織」(PETA)提告,認為著作權應屬納魯托。美國法官7日判決,牠並非人類,不能擁有著作權。
PETA去年9月代表7歲的納魯托打官司,控告自然生態攝影師史萊特出版的野生動物書刊使用這些照片,主張住在印尼東部蘇拉威西島的納魯托,於2011年拿起史萊特的相機,「刻意按了好幾次快門開關,知道按下去會產生什麼結果和聲音,還有自己在鏡頭前的映像,」因此納魯托才是照片的所有者,攝影師藉出版牠的作品營利,納魯托應獲侵權損害賠償。
儘管納魯托拍的照片大多模糊不清,但有幾張堪稱佳作,其中牠對著鏡頭咧嘴的自拍照角度調得恰到好處,比許多人類的自拍照更有水準。史萊特後來出書,其中包括納魯托的自拍照和其他照片,納魯托的自拍照更在網路上瘋傳。
史萊特則稱照片版權歸自己所有,他說他把相機架在三角架上,在納魯托拍照過程中,他還從旁扶住相機並調整其位置。史萊特指出,雖然他的書因納魯托的自拍照聲名大噪,但其實賣不到100本。
美國聯邦地區法院法官奧里克6日在加州舊金山的聽證會上裁定,雖然美國國會和總統有權把法律保護對象擴大至動物,但「沒有跡象指出,他們會把保護的作法應用到著作權法上」。不過他也指出,在完全駁回此案前,他會給PETA修正訴訟的機會。
PETA法務長柯爾表示,雖然對判決失望,但能在法庭上為動物爭取權利,仍然寫下歷史,更顯露出那些剝削動物藉以獲利者的偽善心態,他們會持續為爭取納魯托的權利奮鬥。
(中國時報)
資料來源: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0109000403-26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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