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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14日 星期六

非法棄置底渣 環署︰全台大清查

  〔記者劉力仁/台北報導〕環保人士前天在石門水庫水質水量保護區內,發現包商將焚化爐底渣用於填充道路,環保署昨天確定被查獲位置水質水量保護區內,確屬違法,將要求桃園縣環保局依廢棄物清理法,處最高額六千元罰鍰;另外,環保署將在一週內規劃全台非法棄置焚化爐底渣、爐碴追查計畫,不斷傳出類似偷埋偷倒有毒廢棄物事件的桃園縣列為優先對象。


  有毒底渣填路 包商罰六千


  昨天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中,多位立委批評底渣、爐碴偷倒、偷埋情況嚴重,環保署長沈世宏承諾將嚴格管制、清查流向。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總隊長陳咸亨表示,將於一週內提出全台追查計畫,桃園縣列為優先對象。


  環署追查一週內提出計畫


  環保署廢管處長吳天基表示,環保署七月五日修正公告「焚化廠底渣再利用管理方式」規定,底渣再利用不得位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等範圍內,並需高於使用現場地下水位一公尺以上。昨天已經確定焚化爐底渣回填地點位於鳶山堰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將予以開單處分。


  吳天基說,最高罰鍰僅六千元,罰則太輕,未來將予檢討。


  環保人士林長茂表示,台灣的道路挖挖補補,焚化爐的底渣難以掌握去向,不應該做營建廢棄物或道路填方,環保署要檢討此一政策。


  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表示,當初環保署規劃底渣再利用政策時,環團不斷提醒環保署再利用可能成為漏洞,這一起個案也可以看出環保署的申報系統失效,底渣品質也不佳,在底渣處理品質沒有提升之前,應該先停止此政策。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nov/12/today-life1-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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