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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16日 星期六

基因突變 不抽菸得肺腺癌

  【本報台北訊】一項研究發現,不抽菸卻得肺腺癌患者,往往是表皮生長因子(EGFR)基因突變所致,接受標靶藥治療,療效勝過化療,台灣明年可望放寬列為第一線健保給付藥品。



  日前一項台灣、日本等亞洲九國的一千二百一十七位肺癌病患臨床研究顯示,肺腺癌細胞中有EGFR突變的病人,一開始就以標靶藥物做為第一線治療藥物,效果優於傳統化學治療,療效反應達到六成。


  健保局副局長李丞華昨天證實指出,歐盟已先將艾瑞莎列為肺腺癌的第一線用藥,台灣方面,衛生署跟進,健保局將邀請藥事專家討論,研擬加速列為第一線治療的給付條件,由健保全額給付,或比照化療藥物給付標準,患者每個月大約可省五到六萬元。


  參與這項研究的台大醫院腫瘤醫學部副主任楊志新指出,歐美國家是以抽菸、性別等,作為給藥的條件;然而亞洲病患,特別是女性患者,多與抽菸無關,這項研究中,百分之九十四患者不抽菸卻罹癌,一半以上可歸諸於EGFR突變。


  以EGFR為標靶的肺癌標靶藥物,計有艾瑞莎及得舒緩兩種,健保局現行藥品給付規定,肺腺癌患者必須在第一線化學治療失敗或無效之後,才能以這兩種標靶藥物二選一,做為第二線或第三線治療。


  成大醫院病理部分子病理科主任何中良指出,標靶藥物明年可望成為肺癌治療的第一線用藥,但前提是病人的肺癌細胞必須檢驗確認帶有EGFR突變,如此標靶治療才會有效。
 
http://www.merit-times.com.tw/NewsPage.aspx?unid=209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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