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台北市衛生局公布食品容器檢驗結果,不合格率一成,六件不合格產品中有一件免洗衛生杯,及三件塑膠袋受熱後收縮變形,其中不乏知名品牌的密實袋及保鮮袋;衛生局簡任技正姜郁美指出,塑膠容器受熱變形,容易釋放有毒性物質。
消基會前一陣子抽查外食產品的容器,發現部分塑膠容器的材質含鉛量超標,或耐熱性不足,如果長期使用,可能會危害健康。
其實,不需要抽驗,從外食產品的價格,及盛裝容器的成本推估,就能了解外食產業的塑膠容器大都不合格,嚴重危害健康。
舉例來說,各大連鎖超商、速食業者販售的熱飲外帶杯,雖是紙製材質,但杯蓋卻是塑膠材質,而且明顯是無法承受高熱的材質。
另外,便利超商販售的可微波加熱食品塑膠容器,通常在微波加熱後也會變形,可見材質無法承受高溫;而街頭林立的小吃店打包熱湯或熱食的塑膠袋,明顯也都是無法承受高溫的材質。
這個問題相當明顯,卻不見相關單位抽查與檢驗,更別說要求廠商改善了,政府總是等到真的出問題,例如免洗餐具被驗出有致癌毒素後,才會考慮禁用。
基本上,所有免洗餐具都應該禁止使用,民國七十年以前的台灣,多半沒使用免洗餐具,如果要購買熱食,多半是帶自己家的非塑膠製容器盛裝(如不鏽鋼便當盒等),我認為那是很好的庶民智慧,但後來被塑膠容器取代,這應和台灣是塑化大國,塑化產品便宜、氾濫有關。
政府推動禁用塑膠袋,卻放任外食產品使用不合格的塑膠容器,不但讓業者因消費者須購買塑膠袋,反而賺了一筆,也不要求從嚴設計塑膠容器,默許企業以成本低廉、危害健康的產品傷害國人,很難讓人相信政府推動節能減碳與環保措施,真是為百姓著想,否則為何對明顯不合格的塑膠容器,未見抽查檢驗報告?
盼望政府能盡早正視塑膠容器的問題,而民眾在政府制定辦法前,要自求多福,盡量少食用以不合格塑膠容器裝盛裝的食品。
http://www.merit-times.com.tw/NewsPage.aspx?unid=21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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