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2-08中國時報【王己由/台北報導】
為保障訴訟當事人權益,減少偵查糾紛,法務部將規畫在全國各地檢署建置「偵查庭數位化錄音錄影機制」,以期完整紀錄偵訊過程,達到節省開庭時間,以及節能減碳的效果。
法務部指出,鑑於傳統書記官偵訊筆錄製作,屢生記載不符當事人陳述真意的爭議和糾紛,各檢察機關的偵查庭錄音錄影作業,原採DVD家電式錄放影機,然後再以光碟片燒錄保存,卻因未和偵查筆錄電腦化系統整合,在開庭過程緊湊下,常常讓書記官無暇分心顧及錄音錄影。
同時,目前採用的DVD錄放影機,有換片等待、光碟片品質不佳、人為操作失誤等問題,可能造成錄影內容消失。為減輕書記官開庭作業和需額外保管偵訊錄影錄音資料的負擔與壓力,法務部去年在台北地檢署試辦新架構的「偵查庭數位錄音錄影檔案集中儲存作業」,除可完整紀錄偵訊過程,並簡化數位錄影錄音的程序,達到節省開庭時間和改善原本使用光碟片保存的缺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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