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講「為善不欲人知」,不過,這句話套在大陸首善陳光標身上,顯然不適用。
陳光標訪台,應該歡迎;陳光標準備捐款給台灣的低收入戶,應該感謝。任何社會再富裕,都會有窮人,只要窮得有志氣、有人品,不作奸犯科,為生活所需,接受他人的濟助,也沒什麼好丟臉。
然而,有能力濟助他人者,除了財富,還要有一顆更體貼的心,體會受濟者的心情,維護弱勢者的尊嚴。為善為何不欲人知?因為財富不必炫耀,得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能捨而後能得,得的可能是更大的財富,更多的是心靈的滿足,「我也能助人」的成就感。
走過貧窮的歲月,台灣還是有窮人,除了各級政府已有的社會救助機制,台灣已經文明到不論貧富,只要有心助人,哪怕是賣菜阿嬤、拾荒阿公, 都願意以一己微薄的收入,濟助需要的人,太多捐助者,都不是富豪;更重要的,台灣社會已經文明到非常尊重弱勢者的隱私,沒有人會敲鑼打鼓地公告周知:我捐 助了哪一個、哪一群窮人,遑論要求受助者排隊致謝。
陳光標自陳,論財富,他大陸百大都排不上;要論捐款,他肯定是第一;賺十元,他捐五元,這回來台濟貧,他準備的是五億現金,這樣的手筆,台灣富豪也及不上。台灣不必氣極敗壞,過卑或過亢地指責他的善念,但是,我們可以告訴他:助人,可以有更良善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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