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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15日 星期二

國有林地違規使用 日趨嚴重

 

自由時報 2011.1.25〔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


  台灣國土脆弱,天然災難不斷,林務局卻未積極管理國有林地,不僅放租地違規使用日趨嚴重,且對於非法濫墾、濫建的國有林地,僅收回三成。學者批評,台灣災難已成常態,林務局沒有做好國土復育,反而繼續開大門,「政府形同造災」。

  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資料,雖然國有林放租地從九十六年近九萬公頃減少至九十九年八月的近七萬二千公頃,但違規使用情況卻逐年增加,從二千五百公頃成長至七千二百公頃,占國有林放租地的一成。

  常見的違規,包括種菜、種水果、建工寮、經營民宿或設廟。依照「國有林事業區出租造林地管理要點」,林務局得終止租約,卻讓承租人限期改善,立院預算中心認為,柔性勸導,無法達到遏阻效果,也不符規定,使得違規案件增加。

  此外,對於沒有租約、非法占用的林地,林務局執行「超限利用、濫墾、濫建限期拆除、廢耕執行計畫」,計畫去年結束(九十五至九十九年),原規劃收回六五四三公頃的林地,但至去年八月僅收回一九一七公頃,僅三成左右。

  綠黨前中執委林長茂表示,在民代關說、原墾農抗議的壓力下,林務局不敢收回,尤其是廟宇占用,更是難以處理。國家的土地被霸占,政府還要發放救助金收回,甚至打官司追討,不符公平正義。

  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副教授廖本全強調,國土復育指標性作法,是禁止國有林地放租放領,並對過去破壞的收回來,以政府處理的速度,恐要超過十三年才 能將非法占用的收回。至於放租地,政府根本無心收回,因為有機會終止租約,林務局卻又開大門,讓其「限期改善」繼續承租,「沒有懂得避災的政府,台灣的災 難只會繼續。」

  林務局林政管理組長許明城解釋,林務局是依照租地合約,給承租人限期改善的機會。對於去年計畫結束,還未收回的占用地,林務局今年將繼續執行。



國有林地被濫墾情況嚴重。 (圖:林長茂提供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jan/25/today-life1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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