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10 王群光
共生公民社會主義雖然是以台灣為模型的論述,但是在台灣想要實現共生公民社會唯有透過民間的力量由下而上比較可行。
中國大陸目前仍係一專政社會,但是由於自由、民主、人權、法治已明訂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之憲法中,專政只是一過渡階段,到了一定時機,自由、民主,就會水到渠成。
專政社會固然有其缺點,但如果運用得宜,反而成為優點,例如甫自大陸回台的台商透露,中國的大城市已看不到以汽油為燃料的機車(摩托車),全都改成了電動機車,大幅度改善了汽油機車所造成的空氣污染。這就是中央集權專政的優點,只要一聲令下,全國立即總動員,這種有效治理的效率,在台灣是不可能做到的,停產汽油機車的法案一定會被利益團體卡死在立法院。
共生公民糾察隊徵召年輕人直接舉發不法行為,將罰金提撥部分作為薪資(共生獎金)。一方面可提供年輕人工作機會,一方面也讓他們對社會有參與感,並宣洩悶氣,有點像當年的紅衛兵,但是已予合法化授權。
目前在大陸流行的人肉搜索令,其實就有點像文化大革命時代的人民公審,如果能引導至打擊貪官污吏層面,威力驚人。
共生農場及共生照護則類似中國當年的人民公社,台灣民間及地方政府接受度均很高,已經有相當多的公益團體正在推動中。
公民社會已是台灣知識份子的共識,而“共生”二字只不過是用來強調社會成員間休戚與共的形容詞。由於台灣政府行政效能低落,想要依賴政府來推動共生公民社會,無異椽木求魚,政論家南方朔直言,台灣政府陷入“多元停滯”狀態,也就是事事都想討好,誰也不敢得罪,一切都為了選票考量,整個政府形成一種「停停、看看、走走」的政治風格,這種政治風格使得公務員人人不想揹責任惹麻煩,寧願等著那舉棋不定的上級去拿定主意再說,這樣的政治也就註定了效能的沉淪。
台灣政府及公務員的DNA出了問題,做枝節的改造都無濟於事,需要採取類似對人的基因療法或幹細胞療法,這種新療法的製劑名稱就是“共生公民社會主義”。給他們換上新的DNA,徹底洗腦,就是手段,也可以說是幫他們把舊版軟體洗掉,換裝上新的軟體,改變思維及作業模式,這也是號召成立的“共生公民基金會”的主要目的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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