茲轉載劉崇聖建築師發表“洗腎只是過渡,移植才是希望”一文,以一腎衰竭患者接受腎臟移植成功的親身經驗,提供讀者參考。
2006年在美國取得學位,並前往費城從事建築與都市設計工作,不料此時卻因腎病症候群進入賓大醫院急診治療,經診斷後認定為腎臟末期衰竭,需接受長期洗腎治療。
身處異鄉無親無故,且身患大病,多數人應該都會覺得恐懼不安,但事實上卻相反。賓大醫療團隊在醫療過程中清楚傳達了一個意念給我,「別灰心,洗腎階段只是過渡期,你還年輕,移植將很快地讓你獲得重生與健康。」
起初我很懷疑這件事,但親身體驗之後,逐漸相信醫療團隊的信念是正確的!器官移植才是對病人和社會整體有益的事。茲說明如下:
首先,就法律制度面來說明。不同於台灣,美國活體器官捐贈可以在任何成年人之間,不像台灣有三等親的限制。甚至曾有報導,有幾對原先組織配對或交叉排斥反應不合的移植與捐贈者,透過網路串聯與號召,最後集體成功交叉活體換腎,彌補了原先的遺憾,由此可看出已開發國家在法律層面上對生命的尊重。
第二,美國在決定是否可器捐的方法,是以法定成年人在考駕照時做出決定,並在駕照上註記。由於是法定年齡做出的判斷,故鑑定單位可以最快判斷,將器捐送至最需要的人身上。建議政府主管機關參考,畢竟「政府」在制高點上能發揮決定性的影響力。
第三,在美國有全國性的器捐機構作為主管機關,以整合全國器官的來源與最佳受贈對象,讓最需要的人得到幫助,並藉由各種方式鼓勵民眾器捐,如所得稅減免、醫療費補助等措施。
賓大醫療團隊清楚告知我「移植」才是對最好的選擇。他們認為不論是血液或腹膜透析,皆是比較浪費社會資源與成本,並且影響病患的生活品質。以一個非公民身,且又僅短期居留者,可以深深感受到美國政府對社會福利與生命的尊重態度。
其後,由於家父表達捐腎意願,再加上擔心術中與術後照顧因素,決定回台接受移植手術。初期在高雄就醫,院方表示風險過高,加上移植團隊資源不足,直接勸我放棄移植念頭,改以洗腎為最終治療。
台灣在整體器捐制度不完善下,「移植」對台灣大多數的洗腎病患,並不是「希望」,而是「稀望」──稀罕且無望。這是洗腎病患普遍的課題與處境,並默默接受這無奈的制度──因器捐來源有限,故鼓勵長期洗腎,而非移植,更凸顯出國內社會對洗腎和移植認知上的偏差。
幸運的是,在家人支持下,最近成功的接受腎臟移植手術。我始終相信,希望永遠來自別人無私的支持信任與幫助。藉著希望與夢想,期待將台灣打造成一個更可愛的島嶼。
(共生公民社會論壇 http://symbioticnet.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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