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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30日 星期四

15-03-04.棄兒的苦 你看到了嗎?

2009/12/19 人間福報 作者:李祖翔
  平均每天都有嬰幼兒被遺棄 致死率提高至23 兒盟:不能養也不要丟
 
 
1. 前言:父母身世不明,內心永遠的痛
兒童福利聯盟日前公布歷年調查結果發現,棄兒問題攀升,平均一天有一點二個嬰幼兒被遺棄,致死率也提高到二成三,由基金會照顧的棄兒每月平均維持在五十人左右,乍看之下,數字似乎不太嚴重,其中卻隱含著需要被各界迫切重視的社會現象。本周專題即從兒盟十八年來的觀察,以及擁有十年經驗的社工人員的體會,彰顯問題的嚴重性。
父母身世不明
內心永遠的痛
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執行長王育敏表示,自兒盟接下棄兒寄、出養及諮詢服務後,十八年來,棄兒狀況似乎有明顯的改善,從每年一至二百件,到如今僅存的三至四十案件數來說,不論是政府或兒盟的努力已見成效,但是四十件對兒盟而言,仍然耿耿於懷:「即使不能養,也不要丟。」王育敏說:「身世不明是他們永遠的痛;每當有人要他們憶起生父母,臉孔的位置永遠是模糊的!」
想不起生父母的臉或許痛苦,在養父母出養、退養之間拉鋸更是傷害。在兒盟接觸的棄兒個案中,有一群因為外貌不討好,例如又黑又瘦,沒有養父母喜歡的白胖外型,以及患有過動、自閉等疾病的小朋友,是很難被收養的;他們在一至三歲時,就得承受鄙視、漠視,甚至再度被遺棄的遭遇,兒盟社工表示,即使年紀還小,他們其實已有強烈的觀察和感受力,且年紀愈大,創傷愈難復合。
小爸媽不成熟
扼殺生命存活
雖然棄兒數字大幅度改善,但王育敏也指出,由於現代「家庭解組」變化快,不只丟棄,托人保管、不願領回或消失的現象也上升了。換句話說,從前已成年的未婚女性因失業問題而無力撫養孩子的現象逐漸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未成年的未婚女性提高,互為消長,衍生的後遺症沒有想像中的低;「前者雖然要丟棄,卻還懂得為孩子想,希望有人代為照料,後者卻要小孩從世界上徹底消失。」
早期社會風氣不開放,未婚女性懷孕之後,無力撫養,會將孩子擱在醫院、育幼院門口、樓梯間等引人注目的地方,「媽媽養不起你,希望你可以在更好的家庭中長大。」這是上一代棄兒的趨勢。
不過,這代的小爸媽把孩子放在路旁、山上、海邊、垃圾桶及廁所,用「藏」的方式,希望嬰幼兒離開人世,由於未成年爸媽心智不成熟,所以他們怕被家長責罵、更在意社會眼光,以致傷害了無辜的生命。
維護家庭功能
強化兩性教育
王育敏認為,過去或許在「兩性教育」上需要加強,如今的解決關鍵則必須再加上「家庭職能」的維護,「根據經驗顯示,性行為氾濫、觀念不足的未成年小爸媽,多擁有家庭職能式微的背景,因為他們在家中習慣性遭到漠視與不被支持,所以需要向外界尋求慰藉,也特別容易動情。」
王育敏表示,父母過於權威式的教導,主導孩子的未來,成了衝突的導火線,親子之間沒有良好的互動與溝通,成為社會問題的根源。

在維護家庭功能後,學校的性教育知識也必須紮實,政府與公益團體的資源管道應被他們看到。
不過,王育敏相當反對灌輸孩子「錯誤率極高的網路知識」,因為「不完全的資訊,相當於錯誤的解答」,她建議,孩子在使用網路時,父母應教導孩子找到正確的管道資訊,例如政府及經過立案的公益團體;小爸媽若有未婚懷孕的問題,可在網路上輸入關鍵字「未婚懷孕諮詢專線」,各地都會有公益機構提供免費服務。
 
 
2. 《資深社工經驗談》孩子不安焦慮 只是需要愛  2009/12/19 | 作者:李祖翔
  兒盟走過棄兒轉介工作十八年,社工督導李芳玲也在棄兒與收養家庭間周旋整整十年,對她而言,服務像是走不完的路;每當孩子被收養家庭「退還」時,她總是自責:「是不是我又疏忽了什麼?他們的創傷可以更少的。」
「年紀愈大,愈難適應收養家庭。」這句話其來有自,李芳玲說,兩歲後的孩子與寄養家庭的照顧者有了情感連結,讓他們跟著養父母走,例如在「漸進式接觸」階段,讓養父母到育幼院探望、互動,進而帶回家過夜,等到熟悉後再辦理手續成為一家人,但年紀較大的,往往出現頻頻回顧、不願分離的「分離焦慮」。
便秘發燒 還會大吃
孩子從一歲前的嬰兒到九歲的幼兒都有,「他們表達焦慮的方式一點都不同,還很千奇百怪。」一歲前的小孩從短期的寄養家庭,到具有法定關係的永久收養家庭,換了新環境,作息亂了,就會用便秘、發燒抗議,還有兩歲女娃表現焦慮的方式是拚命吃,吃到吐!
而稍長的孩子行為也很有趣,李芳玲無奈地描述,他們才兩歲,卻「防備心太重」。他們剛到收養家庭「試養」,立刻展現「小天使」的模樣,但沒多久,又會變成「小惡魔」,處處作對,李芳玲啼笑皆非地說,那是因為不安,而用來測試父母是否真心愛他的「挑戰行為」。
夜晚大哭 父母放棄
即使成長到三歲,挑戰行為依舊存在,有個小女娃,兩歲前在寄養家庭,要大小便還會開口說,可是到了收養家庭反而不會講了?還有個兩歲小弟,很喜歡新父母,可是每逢夜晚降臨,不安的情緒湧上就開始大哭,吵得父母決定放棄養他。李芳玲說,他們有很深的「自我認同」,需要一再證明父母是愛他的。
不過在新家庭長到四、五歲,一切就趨穩定,「暴風期過了就沒事了」。李芳玲認為,所有需要出養的孩子都有坎坷的身世背景,常人眼中的怪,是「不安和焦慮」作祟,他們只是需要愛,是正等待被愛的小朋友。工作結束後,李芳玲滿腦子還是孩子,只因為他們每被退養一次,對他們、對李芳玲都是心口上血淋淋的一刀。
 
 
3.養父母觀念偏差 造成二度傷害 2009/12/19 作者:李祖翔  
  棄兒的防備心重,多半還是父母造成,只不過,先天創傷來自生父母,後天傷害卻由養父母帶來。兒盟執行長王育敏表示,基本上,棄兒收養經過社工層層審視,找出養父母的動機、經濟能力與生活狀況,再嘗試彼此適應,媒合一次就定案是標準,卻有少數孩子一再被放棄,讓該在三歲前離開的,到八、九歲都還留在育幼院。
社工督導李芳玲回憶過往個案舉出,一對夫妻信誓旦旦地說熱愛孩子,收養了約一歲的小蕾,才試養一周,太太就覺得先生過度寵愛孩子,對自己的注意力不如從前,決定退養,雖然先生大發脾氣,覺得就像「玩小孩」一樣不負責任,不過太太的堅決不容否定,小蕾還是被社工帶走,「就像去親戚家玩了一個禮拜一樣。」
王育敏還說,一名寄養「年紀較大」約三歲的凱凱,最初被丟在育幼院門口,患有紫斑症,情緒不穩,讓養父母卻步,「他被拒絕的次數比國父革命還多。」在育幼院待了六年,好不容易有一對國外夫婦有意願收養,基金會教他英文,不料在第一次見面時,養父要他坐下,他不照做,就被當作難教養而放棄。
原本滿心歡喜終於能擁有一個家的凱凱,還穿了最新的褲子去迎接他們,誰知道是如此尷尬的場面。據說那晚,他躲在被子裡偷哭,還用剪刀把褲子剪得破碎。凱凱渴望家的感覺,甚至希望寄養家庭的爸媽能收留他,但是寄養是短期,也有自己的小孩要照顧,幸運的是,十一歲的他,終於被一對開明的外國夫婦收養。
那對夫婦沒見面前就給凱凱禮物,還送他相機,要他「記住台灣所有的回憶」,王育敏說:「適當的收養家庭,父母是不會挑孩子的,他們只希望滿足孩子的需求。」所以養父母不該刻意選男女,想要聰明點、年紀小或白皙的,這不是在挑商品;為避免孩子受到傷害,兒盟會嚴格把關,只是孩子多少會受到影響。
 
 
4.為孩子做事 兒福邁向社會企業  2009/12/19  作者:李祖翔
  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在社福領域服務已超過十九年,始終秉持「為孩子做事」的宗旨,未曾間斷。執行長王育敏說,兒盟從政策倡議走向立法研究,到如今的直接服務,以及從弱勢兒服務到接近全方位的一般孩童,雖然方針稍作改變,目標卻相同;看到台灣的兒童保護與棄兒案減少,是最大的安慰與成就。
提到基金會為孩子努力的動機,王育敏表示,根據多年觀察,孩子雖然對生活沒有方向感,卻懂得依賴和觀察大人,「為他們多做一點,可以改變很多人的生命軌道。」一般的兒童偶有人生的疑惑,但對棄兒來說,他們更是失去「根」的孩子,失去對幸福情感的依附,而幫助他們,他們也願意在未來回饋社會。
當然,動機確立了,永續經營則是極大挑戰。非營利團體近來意識到透過「義賣」方式累積營運基金,但兒盟更希望朝「社會企業」邁進,王育敏說:「非營利團體須發展出多元募款的方向,同時讓義賣品成為常態性的販售商品,藉此也增加弱勢者的工作機會。」未來兒盟打算讓社會企業支付人力的服務成本,不再由募款收入負擔所有費用。
 
 
5. 民法有規範 收養不兒戲  2009/12/19  作者:李祖翔
  如果收養的小孩不喜歡了,能不能直接申請「退養」?民國九十六年民法修法後就不可以,除非符合「虐待、遺棄和有犯罪行為」等條件,意謂父母僅是嫌棄孩子,並沒有放棄養育的權力,但若判定父母對孩子的未來與成長沒有助益,為了孩子考量才需要退養,換句話說,養父母不能再把養育當作兒戲看待。
在兒盟社工督導李芳玲接觸過的個案裡,她發現高社會經濟地位的夫妻,對孩子來說較不適合被收養,因為他們多半「挫折忍耐力低」,有一對夫妻認為「收養是一種施捨」,他們「做完善事」後並不願意受到社福團體監督,所以斷了聯繫,直到想要退養才會聯絡,他們讓自己的情緒、喜好去決定一個棄兒的命運好壞。
父子間的溝通,由誰讓步沒有定論,但只要有決心給孩子足夠的愛,李芬玲認為,沒有來不及的問題,也沒有永久的對立;一名三歲的女娃讓出養父母頭疼,她原本由二十歲的未婚媽媽撫養,只是母親最近失業,又要照顧未成年的弟妹,不得已送她出養,在她進幼稚園後只要稍有不滿,一生氣就會咬人、踹人、打人。
她又總是對養母說:「妳是壞蛋,我不要住妳們家。」現在升上小學三年級,仍舊是班上的「女霸王」,父母三天兩頭就要去學校接受老師和同學家長的「訓話」,然而他們不埋怨,甚至認為今生就是要好好愛她。李芳玲說,雖然法律對退養有一定的保障,但是碰到認為「相遇就是有緣」的父母真的是他們最大的福分。
 
 
6.提升育幼院素質 棄兒發展不遲緩  2009/12/19 | 作者:李祖翔
  被遺棄的孩子,都被安置在那裡?為什麼兒盟急覓收養家庭?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社工督導李芳玲表示,孩子都被安置在公益團體的寄養機構、政府委外或私人設立的育幼院內,但她指出,多數的育幼院令人擔憂,尤其從資源分配、提供的服務和教育中能看出明顯的城鄉差距。
李芳玲惋惜地說:「棄兒被分置到城,還是鄉?又是一次『命運』的安排。」普遍而言,育幼院環境和師資都嚴重缺乏,沒有專業的社工相關人員,僅能讓棄兒三餐得以溫飽;但棄兒不比遊民,如果失去適當的教養,就可能產生非先天性的發展遲緩症狀。
具有適當的環境,在服務嬰幼兒領域的社工最能體會。她舉例,一名由未婚媽媽照顧的小女娃,因媽媽外出工作而獨自被關在宿舍,經通報救出後,社工發現,一歲多的女娃居然不曾嘗試走路、爬行,由於肌肉過軟,只能趴著,再加上沒人和她互動,有發展遲緩的現象。
不過,經寄養家庭五個月照料,又迅速成長,現在快滿兩歲了,活蹦亂跳!李芳玲笑說,就像「枯萎的花朵突然綻放一樣」。為此,她希望育幼院的環境能被社會看見,並不是所有育幼院都像台北市或宗教團體附設的一樣完備,遺憾的是,少數棄兒只能繼續在育幼院生活直到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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