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12 王群光
早期的農村,可以吸納大量失業人口,好像滯洪池或天然濕地,扮演了很重要的社會安全機制。失業了,父母親張開雙臂歡迎在外打拼的遊子回家,頂多再添幾副碗筷而已。
現代的台灣農村,早已殘敗淍蔽民不聊生,根據統計,農村每人每月收入約2.5萬元,來自農作物的收入只估20%,其他7成都是靠打零工賺來的。就算有農村老家可回,那也只是暫時性的避難庇護所,只要一找到工作,就會回到城市,不可能久留在農村。
想回到農村受到短暫的庇護,大抵也只能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岳父母、至於投靠遠房親戚,那就比較難了。現代人八九成都是量入為出,富裕的少之又少,總之,家家有本難唸的經,自顧不暇,想幫別人卻也常心有餘而力不足。
在外的遊子要回鄉,路途往往是很遙遠的,如果事業有成,不想錦衣夜行,可以回鄉蓋豪宅,造橋鋪路,樂善好施,光宗耀祖一番。
要是一無所成,往往覺得近鄉情怯,無顏見江東父老,這也就是為什麼有人去大陸經商失敗後不願回台灣,寧可在大陸當台流。在城市中失業了,寧願當遊民街友,客死他鄉也不願回到老家的心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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