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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4日 星期六

蔡英文救民調 可以做這幾件事

蔡英文總統上任以來民調下滑,也遭到不少批評,其實,這些批評以及民調針對的議題包括勞工、司法、財經、兩岸政策等,無一不是長期累積與牽涉複雜的問題,並非短期努力可以奏效的施政,要求執政半年的蔡政府就拿出成績,委實不盡公平。但此時蔡政府需要展現的是目標明確,採取主動與充滿自信的帶頭領導,同時也配合傾聽意見與任用專才的居後領導(借用南非前總統曼德拉用語)。尤其前者之帶頭領導,雖較為艱辛,往往卻是身處逆境之環境,特別需要的領導風格。以勞工政策為例,台灣勞工工作時間過長,薪資過低,並非新聞,亟須加以改善,但勞動條件的變更亦須衡量企業界的負擔,不可能衹考慮勞工的利益。台灣藍綠兩大政黨的勞工政策問題在於在野時衹強調勞工保障不足,不提企業的負擔,在朝時想在勞工政策平衡勞資雙方利益,就很沒有說服力。此種推翻昨日之是的作法,暴露執政者過去在野時或選舉時的說詞禁不起考驗。然蔡政府既然不可能兩例,就必須明確表示目前政府能夠做到衹是一例一休,設下減損點,但會全力維護一個兼顧勞資雙方利益的制度。其次,以司法改革為例。台灣社會長期對司法不信任。但蔡政府是等待全國司法改革會議作出結論才宣示政策,或事先就提出一些方向或重點呢?以蔡英文總統出身法律人的背景,恐怕要事先展現帶頭領導的風格,而不是人云亦云,僅在搜集各方意見後,才慢半拍地提出司法改革的重點。筆者以為,蔡英文總統在召開全國司改會議前,應公開宣示尊重司法獨立,且不輕易對司法個案表示意見,然同時表示貫徹清廉的司法倫理,提升法院判決的專業性與說服力,並就陳馬二位前總統實踐不足的兩大人權公約落實在司法判決。至於大法官會議每年受理之件數遠不如南韓憲法法院,應否建立憲法訴願:若干不合理的解釋明顯不符合公平正義(如釋字第272號解釋,以安定性駁回解嚴後重審相關侵害人權案例),應展現如同美國最高法院1954年Brown案例(按:此為黑白平等保障的歷史性判決),重新做出前贍性的解釋,此方符合今日台灣保障人權的憲政主義之旨。而引發朝野甚大爭議的《不當黨產條例》部分條文,雖是民主國家轉型正義之重心,但國民黨欲尋求大法官釋憲的救濟,民進黨應協助其獲得足夠人數聲請釋憲,表現廓然大公的態度。大法官就此案例為違憲審查,其過程與結論將是對國人很好的一次法律教育。蔡英文總統為人寬厚,尊重各方意見,對政治上同黨人士或不同黨對手絕少口出惡言,甚至打不還手。對民間團體,蔡亦多傾聽民意,並甚為禮遇。但其治理國家的方式偏重居後領導,而非主動自信的帶頭領導,後者卻可能係目前台灣社會大多數人期待的總統領導風格。蔡總統執政半年而民調繼續下探,有些是客觀限制,有些是主觀因素,切勿因一時的評價而氣短,筆者建議蔡總統不妨學習曼德拉在逆境中創造歷史的風格,此或能給予蔡總統一些參考。


資料來源˙: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1125/996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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