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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19日 星期六

治Airbnd,學大禹

上周五(10月21日)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發展觀光條例》修正案,提高對觀光旅館業者「無照非法營業」及「違規擴大營業」的處分,未來無照經營旅館或民宿業者,罰鍰將提升為10萬元到50萬元,並勒令停業。
一位創業有成的朋友看到新聞的立即反應是:「這是苛政惡法。普通人上Airbnb把自己的房間短租給旅人,犯了什麼重罪?有必要罰到50萬元?」沒能抓住Airbnb這類共享經濟的創新潮流,一味以防堵作為管制手段,是否政府、人民與旅客的三輸呢?
加重罰則或許源自立委壓力。今年5月立委質詢短租套房網站Airbnb相關問題,曾引述該公司亞太總監在台北參加經濟論壇時公開的數字,台灣在該網站有1萬6000房源,去年有50萬人次住過。立委認為這意味著約50億元的經濟規模,可能逃漏2.5億元的營業稅,和1億元的房東健保補充保費。觀光局長在答覆質詢時表示,將會發文Airbnb提供資訊清查。台北市的動作更積極,去年初至上月底已裁罰違法日租套房176件,罰鍰累計5168萬元,並即將對開罰3次以上未改善的違法經營實施斷水斷電措施。
諷刺的是,本月初Airbnb亞太總裁來台,卻先後與行政院東部聯合服務中心及台東縣政府簽約合作,希望吸引各地旅客造訪花東山海。在政府網站新聞稿裡還幫忙宣傳:「Airbnb是創新經濟的範例,以分享經濟模式,活化社會閒置住宿資源,推動旅遊業發展的理念」。
持平而論,政府借力使力以創新平台行銷台灣,確實比防堵作法更為高明。不過,除了幫網站找生意外,更應著重公平競爭與安全保障的政府職能:敦促Airbnb在台落地繳稅、承諾房東安規、房客保險。
在網站資料上,Airbnb宣稱已在20多個國家繳稅,就以荷蘭阿姆斯特丹為例,短短幾個月就已經累積新台幣2億元以上的稅金。顯然,稅收所創造的收益,遠比行政罰鍰來得有效。另外,Airbnb網站充斥未註冊及通過消防衛生安全檢測的房源,形成公共安全的隱憂。固然,網站有評等機制供房東房客參考,然而評分多半屬消費後行為,相較防患未然的事前安全法規仍顯不足。
分享經濟的商業模式正在起飛,但與過往沙發客等非營利型組織不同,Airbnb擺明商業導向,並已有超過200億美元的估值。然而卻也爭議頻傳,例如用家在網站出租多棟房子,而不是「分享」家中閒置空房,甚至為了較高的短租收益趕走長租房客等醜聞。此外,歐美多個大城市出現富人囤積房源作Airbnb租房,推高房價,令當地人無法負擔。有鑑於此,走在社會創新前端的德國柏林今年初就立法禁止在Airbnb出租整棟房。
政府宜參考各國經驗,前瞻制訂處理關於Airbnb等平台網站的統合政策,而不是放任不同單位各行其是,公權力作為互相抵銷。畢竟,防堵不如疏導,才是明智之舉。(作者為香港中文大學金融系副教授)

資料來源: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1025000349-26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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