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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30日 星期六

身障與老人湊作堆?意見分歧

2016-04-04 02:56 聯合報 記者鄧桂芬/台北報導

新政府提出長照2.0,沿用現行長照十年計畫,可能只照顧長者,剔除身心障礙者。有學者認為,身障者也需要長照服務,不應歧視;但也有民間團體認為,現行長照體系對身障了解不足,沒必要將身障與老人湊作堆。
國民黨政府規畫長照保險時,服務對象廣納老人與全齡身障者。但準政務委員、台大社工系教授林萬億認為,身心障礙者受「身心障礙者權益法」保障,服務和補助比老人長照服務還要多。
林萬億認為,身障者除了照顧外,還要教育與職能再造,若把身障者丟到老人機構照顧,「這怎麼活啊?」他建議,身障者衰老後,需求與老人照顧重疊,長照2.0將延續長照十年作法,把五十歲以上身障者納入服務對象。
衛福部次長李玉春表示,失能就是失能,符合條件就要納入,區分對象本身就是歧視。
脊髓損傷基金會副執行長洪心平贊成新政府想法,她認為,長照服務無法培育身障者所需功能,且身障現有福利比長照體系來得好。
資料來源:
http://udn.com/news/story/9485/1607099-%E8%BA%AB%E9%9A%9C%E8%88%87%E8%80%81%E4%BA%BA%E6%B9%8A%E4%BD%9C%E5%A0%86%EF%BC%9F%E6%84%8F%E8%A6%8B%E5%88%86%E6%AD%A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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