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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26日 星期五

自由共和國》朱婉琪/終結一場17年不止的人權災難

2016-02-22 06:00

朱婉琪/法輪功人權律師團發言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前中共黨魁江澤民一意孤行,發起對上億修鍊「真、善、忍」原則的法輪功群體滅絕性的鎮壓,至今已進入第十七個年頭,無一日間斷。除了成千上萬的中國學員繼續遭到非法關押和酷刑外,歐洲議會及美國眾議院在二○一三到二○一五年間相繼通過決議,譴責中國政府以其國家批准行為(state-sanctioned)參與強摘法輪功學員活體器官。國際組織、人權律師團及醫師組織經調查確認,由於移植用的器官買賣利益過於龐大,到目前為止活摘器官犯行並未得到緩解;被無辜關押的法輪功修鍊者持續成為中國器官移植產業的活體供應庫。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在去年十二月發表的結論性報告中,再次提到中國發生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犯行應予以調查。
海外方面,制止活摘器官暴行比較具體的成果,是國際區域立法的建立及各國的修法。二○一四年七月通過的「歐洲理事會反對人體器官販運公約」為歐洲建立起一道法律防火牆,保護歐洲民眾免為中共盜賣及活摘器官的幫凶;台灣去年六月也修法三讀通過符合國際立法趨勢的「人體器官移植條例」,除了鼓勵擴大國內器捐外,並以刑事禁止民眾在國內或國外從事器官買賣及仲介,盡可能防止民眾去中國買來源不明的器官。善良的台灣人不能做「我不殺伯仁,伯仁卻因我而死」的壞事。但由於中國本土對器官的內需也很龐大,只要對法輪功學員等良心犯的迫害不停止,掠奪良心犯的活體器官是很難遏止的。

中國領導人應拋棄中共 法辦江澤民

中國政府去年向國際宣示「依法治國、有案必立、有訴必應」後,海內外至今已有將近廿萬受迫害的學員及家屬,向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控告及舉報江澤民罪行。毫無疑問的,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必須對這場跨世紀上億民眾受到慘無人道的迫害負起最終的法律責任。國際社會都在看中共體制將如何處理這些對其前總理江澤民的罪行控告!
然而,中國只有走向自由民主體制才可能擁有真正的法治與人權。拋棄一黨專政的中共、大破大立的中國,對兩岸民眾及世界和平都是好事。我們呼籲中國領導人對犯下反人類罪的江澤民進行大審判,這是中國走向民主法治、轉型正義的必經之途,勢必成為人類歷史的借鑑。

新政府及國會 應呼籲中共停止迫害

台灣民眾從去年七月開始,到今年自由日為止,為聲援中國民眾控告江澤民的義舉,已有超過五十二萬民眾連署刑事舉報江澤民(亞洲則包括港澳地區在內總計有七個國家、超過一二三萬民眾連署),所有舉報書已從台灣及亞洲各國陸續寄往中國北京的最高人民檢察院及最高人民法院要求法辦江澤民。去年十二月,台北律師公會也發表公開「聲援中國民眾依法控告及舉報任何迫害法輪功行為之義舉」,要求中國政府釋放法輪功學員;台灣高雄、台中、宜蘭、台東、花蓮、雲林縣市議會,也在同月相繼通過聲援中國民眾控告江澤民及譴責中共活摘器官的暴行。我認為新政府及國會應回應民意,善盡維護台灣民主法治、捍衛人權的燈塔責任,嚴正呼籲中國政府停止迫害法輪功。
為了深入剖析這場殘酷迫害,我與一位德裔醫師Dr. Torsten Trey,邀集歐亞美三洲共十九位學者專家從媒體、政治、社會、經濟、法學、醫學及文化各面向分析這場迫害對人類的影響,去年出版了《前所未有的邪惡迫害》一書。在此書導讀座談中,我提出,中共敢如此殘酷地對付自己的人民,誰能擔保迫害法輪功的殘酷手段,不會用在其他國家、群體或個人的身上?隔壁鄰居對其家人都能痛下毒手,有可能善待別人家的孩子嗎? 許多台灣讀者反饋,在了解這場世紀迫害的深度及廣度後,發現自己不能置身事外,願意協助揭露中共迫害法輪功的真相、共同制止這場人權災難。
此外,法輪功學員所辦的電視、報紙及廣播媒體,不只是報導法輪功受迫害的情況,每天都在廣泛揭露中國各地民眾、維權律師受到中共迫害的事實,目的是讓人們了解中共邪惡本質不變的真相,協助中國民眾脫離中共邪惡組織,以和平非暴力方式改變中國。身為一個十七年來從事法輪功人權的義務律師,我相信只有法辦江澤民,這場世紀迫害才能結束;只有結束中共一黨專政,兩岸三地民眾的自由及安全,才能得到真正的保障。
資料來源: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960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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